形義通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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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 形義通解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為小篆所本。戰國文字又有從「」,「」聲的字形。《說文》以為本義是大言、大話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為小篆所本。戰國文字又有從「」,「」聲的字形,字形見齊陶、齊璽(參《古璽彙編》0147、3142),《說文》以為是「」的古文。
《說文》以為本義是大言、大話。《說文》:「唐,大言也。从口,庚聲。」如《莊子.天下》:「莊周聞其風而悅之,以謬悠之說,荒唐之言,無端崖之辭,時恣縱而不儻,不以觭見之也。」成玄英疏:「荒唐,廣大也。」唐代韓愈〈桃源圖〉:「神仙有無何眇芒,桃源之說誠荒唐。」
甲金文未見此用法,多用為人名,指商王大乙。(參王國維)如《合集》1275:「己子(巳)卜,古鼎(貞):㞢于唐。」「㞢于唐」即對先祖大乙舉行侑祭。又如叔尸鎛:「虩虩成唐,又敢才(在)帝所。」傳世文獻稱為「」或「成湯」,如《尚書.泰誓中》:「有夏桀弗克若天,流毒下國,天乃佑命成湯,降黜夏命。」
」又用為族名或方國名。如《合集》5544:「鼎(貞):史(使)人往于唐。」唐子且乙爵:「唐子且(祖)乙。」
傳世文獻中「」由大言義引申出廣大義。段玉裁注:「引申為大也。」如《論衡.正說》:「說《尚書》謂之有天下之代號,唐、虞、夏、殷、周者,功德之名,盛隆之意也。故唐之為言『蕩蕩』也。」又引申為空虛。如《莊子.田子方》:「彼已盡矣,而女求之以為有,是求馬於唐肆也。」「唐肆」即空蕩的市集,「求馬於唐肆」意謂到空蕩的市集去買馬。
池塘的「」本作「」。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凡陂塘字古皆作『唐』,取虛而多受之意。〈阜部〉曰:『隄,唐也。』」如《淮南子.人間》:「且唐有萬穴,塞其一,魚何遽無由出?」高誘注:「唐,隄也。言隄之有萬穴也。」《楚辭.劉向〈九嘆.遠游〉》:「枉玉衡於炎火兮,委兩館于咸唐。」王逸注:「咸唐,咸池也。」參見「」。
」又表示廟堂前或庭院中的路。《爾雅.釋宮》:「廟中路謂之唐。」如《詩.陳風.防有雀巢》:「中唐有甓,邛有旨鷊。」毛傳:「中,中庭也。唐,堂塗也。」又《漢書.揚雄傳上》:「故甘露零其庭,醴泉流其唐,鳳皇巢其樹,黃龍游其沼,麒麟臻其囿,神爵棲其林。」
」也是草名,見於《詩經》,是一種蔓生植物,俗稱「菟絲」。如《詩.鄘風.桑中》:「爰采唐矣?沬之鄉矣。」又有「唐棣」,屬薔薇科植物,如《詩.召南.何彼襛矣》:「何彼襛矣?唐棣之華。」《論語.子罕》:「唐棣之華,偏其反而。」
甲金文象地上堆起的土塊之形(許進雄、李孝定、徐中舒)。小點象土粒。本義是土堆,引申表示土地。
甲金文象地上堆起的土塊之形(許進雄、李孝定、徐中舒)。小點象土粒。本義是土堆,引申表示土地。一說象祭祀土地的神主,即後來的「」。古時封土立石以為祭祀土地的神主(彭裕商、戴家祥、張世超)。小點象對地主行灌禮(白川靜)。
甲骨文讀為「」,是土地之神(王國維),《合集》14395:「尞于土」。甲金文表示領土、土地,《合集》36975:「西土受年,吉。」表示西土有好收成。大盂鼎:「受民受疆土」,《尚書.洛誥》:「誕保文武受民」。又表示與上天相對之下土。哀成叔鼎:「永用禋祀,死于下土,以事康公,勿或能怠。」「」釋讀為「」,表示主祭,《左傳.成公五年》:「國主山川」,杜預注:「主,謂所主祭。」「死于下土」即主祭山川之神(馬承源)。五年琱生簋:「僕庸土田」,相當於《詩.魯頌.閟宮》:「土田附庸」(孫詒讓)。金文「𤔲土」是官名,相當於典籍的「司徒」,主管土地、農業生產,偶爾帶兵出征和冊命時作儐右。南宮乎鐘:「𤔲土南宫乎」。
《說文》:「土,地之吐生物者也。二象地之下地之中,物出形也。凡土之屬皆从土。」
甲骨文表示手持杖,表示握有權力者。一說是手持筆,古時史官官名。
甲骨文從「」持「」,象以手持杖,表示握有權力者。《說文》:「尹,治也,从又、丿,握事者也。」一說象手執筆形,尹屬史官,必秉簿書,故引伸得訓治也(王國維、裘錫圭)。
早期金文與甲骨形似,手持「」形明顯,兩者甚或分開,晚期金文「」形漸訛脫,而似兩手相合形。
甲骨文用作官職名,尹、多尹皆為殷之大臣,如《合集》9472正:「令尹乍(作)大田。」《合集》32980:「其令多尹乍(作)王寢」。甲骨文中「」、「」一字,不過增「」為文飾,如卜辭有「多君」一名,與「多尹」同。章太炎云:「《春秋》『君氏』亦作『尹氏』;《荀子》『君疇』,《新序》作『尹疇』。」參見「」。另甲骨文用作人名,卜辭常見「伊尹」、「黃尹」等名。
」、「」是同源詞,皆訓治、訓長,金文中「」即表示治理,令方彝:「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。」大克鼎:「㽙(畯)尹四方。」《左傳.定公四年》:「故周公相王室,以尹天下。」又用為人名、國名、史官名。
戰國竹簡「」用為人名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7:「湯乃謀戒求臤(賢),乃立泗(伊)尹以為差(佐)。」又《上博竹書四.柬大王泊旱》簡2:「釐尹知王之病」,「伊尹」、「釐尹」俱為人名。
傳世文獻中「」用作官名。《爾雅.釋言》:「尹,正也。」郭璞注:「謂官正也。」郝懿行義疏:「是正兼官長、君長二義。」《廣雅.釋詁四》:「尹,官也。」《書.益稷》:「庶尹允諧。」孔安國傳:「尹,正也。」全句指眾官和諧一致。
」、「」字形略同,而「」字所從的「」在手形較上的位置,「」字所從的「」則在手形較下的位置,參見「」。
金文與篆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古代器名,可盛酒或水。
金文與篆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古代器名,可盛酒或水。從「」多表示其字所指之物為器皿一類,「」是古青銅器,多為圓口,腹深大,三或四足,有長流、鋬和蓋。其長流(即細長壺嘴)高出以傾注水或酒。《說文》:「盉,調味也。从皿,禾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盉,調味也。調聲曰龢,調味曰盉,今則和行而龢、盉皆廢矣。𩰲部曰:『𩱧,五味盉羮也。』从皿,調味必於器中,故从皿。古器有名盉者,因其可以盉羮而名之盉也。《廣川書跋》引《說文》『調味器也』。沾『器』字,非。禾聲。」
金文用作器名,指酒器,西周早期員乍盉中的「」字字形最貼近初義,其字突出盉所指水或酒器之特徵:長流高出,鋬偏低,腹大(按:西周中期義盉蓋亦見盉之象形字)。此字形另有禾置於器皿中,當只作聲符。後來盉之象形類化為「」。或有字形從簡化禾形及從似酉非酉之形(按:酉形無耳,但此形有耳)。西周晚期有盉字不從皿而從鼎,並加義符「」。
郭沫若認為季良父盉「」字從「」從「」(手),象持禾(麥稈)以吸酒。然而,若要吸酒,當以另一器皿盛所吸之酒,以手持禾以吸酒的說法可商。郭說不可從還有更有力的理由:郭氏未考慮及員乍盉、義盉蓋所示盉之突顯其特徵的象形字(參季旭昇)。
至於盉的用途,馬承源指出有銘文以般(盤)盉並稱成為組合(見仲皇父盉),參見「」。盉與匜亦可組合,參見「」。盉與盤或匜組合,以盉倒水洗手,用盤或匜載污水。
一說盉本身是用以盛水(古稱「玄酒」)來調和酒味濃淡(如王國維)。
金文中亦有「」通作「」之例,如《三代》14.9.9盉銘:「子孔作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(正面站立並展開四肢的人形)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箭形,箭矢射出的速度十分快,故甲骨文此字是疾速的「」的專字,本義是急速。假借為疾病的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(正面站立並展開四肢的人形)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箭形,箭矢射出的速度十分快,故甲骨文此字是疾速的「」的專字,本義是急速。假借為疾病的「」。一說甲骨文象人身中箭,故有疾患之意(羅振玉、王國維、商承祚)。
此外,甲骨文另有「」字,象人臥病在床,是疾病的「」的本字,參見「」。簡言之,從「」從「」是疾速的本字,「」是疾病的本字,兩者本義有別,但是由於聲音相同,而互相通用(于省吾)。甲骨文的兩種字形,至金文合併在一起,從「」從「」亦聲,為「」字《說文》古文和小篆所本。
甲骨文表示疾病,《合集》21052:「肩同又(有)疾」,意義相當於《合集》13754的「克興㞢(有)疒」,「」表示起,意謂疾病有起色,病情好轉(蔡哲茂)。
金文表示急,毛公鼎:「敃天疾畏(威)」,意謂上天急怒。《詩.大雅.召旻》:「旻天疾威,天篤降喪。」鄭玄箋:「疾,猶急也。」又表示疾病,叔尸鐘:「母(毋)疾母(毋)已(殆)」,意謂不生病,不危亡(沈培)。否叔尊:「疾不已」,表示病重(張光裕)。
簡帛文字表示生病,《清華簡一.金縢》簡14背:「周武王又(有)疾,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」。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36行:「失天則几(飢),失人則疾。」又用作人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37:「陳疾目率車千乘,以從楚師於武陽。」「陳疾目」是齊國將帥,意謂陳疾目率領兵車一千輛,在武陽追隨楚軍。
《說文》:「𤕺(疾),病也。从疒,矢聲。𤶅(𤶥),古文疾。𥏴,籒文疾。」
從「」,「」聲,金文用作氏族徽號,本義未詳。現在多用來表示建在高台上的木屋。
金文「」字見於榭父辛觶,從「」,「」聲,用作氏族徽號,無義可說。
傳世古書中「」多指建在高台上的木屋,《爾雅.釋宮》:「闍謂之臺,有木者謂之榭。」郝懿行《義疏》:「榭者,謂臺上架木為屋,名之為榭。」《說文新附》:「榭,臺有屋也。从木,䠶聲。」《楚辭.招魂》:「層臺累榭,臨高山些」,指臺、榭層層疊起,高下相間,面對着高山。
另「」古代亦可指無室的廳堂,《爾雅.釋宮》:「室有東西廂曰廟,無東西廂有室曰寢,無室曰榭。」郭璞注:「榭即今堂堭。」邢昺疏:「堂堭即今殿也。殿也無室。」鄭珍《說文新附考》:「榭,在天子諸矦為講武所居,在六鄉為州學。講習武事以射為先……故即名其屋曰射。」王國維《觀堂集林》:「且古之宮室,未有有堂而無室者。有之,則惟習射之榭為然。」
金文從「」在「」下,「」亦聲,表示在屋裡養孩子。
金文從「」在「」下,「」亦聲,表示在屋裡養孩子。金文「」表示「」,如吳王光鑑:「隹(唯)王五月,既字白期。」「既字白」即「既生霸」。(郭沫若、于省吾)「既生霸」是月相紀日用語,指陰曆每月八九日以降至十四五日。(王國維)又讀為「」,如善夫[氵刅]其簋:「百字(子)千孫,子子孫孫永寶用亯(享)。」
簡帛材料裡「」也表示生。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第150簡正3:「女子以巳字,不復字。」整理者注:「字,生子。」簡文意謂女子若於巳日生子,則此後終生不孕。(王子今)又如《馬王堆.胎產書》第29行「字者且垂字」,「字者」即孕婦,「垂字」整理者注:「垂字,臨產。」
傳世文獻裡「」也表示生育、懷孕。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字,生也。」如《周易.屯》:「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。」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:「字,妊娠也。」《論衡.氣壽》:「婦人疏字者子活,數乳者子死。」「疏字」意謂生育次數少。
」也表示撫育、養育。《玉篇.子部》:「子,養也。」如《左傳.昭公十一年》:「其僚無子,使字敬叔。」杜預注:「字,養也。」又表示愛護。如《尚書.康誥》:「于父不能字厥子,乃疾厥子。」孔傳:「於為人父不能字愛其子,乃疾惡其子,是不慈。」
東漢許慎《說文解字.敘》:「倉頡之初作書,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即謂之字。字者,言孳乳而浸多也。」古人稱依照事物形象所造的象形文字為「」,在此基礎上孳乳出來的文字為「」。後來「」多用於表示文章、文辭等義,而「」則多表示文字的意思。
古人有「」也有「」。「」是成年後所起的別名。古代男女皆有「」。《禮記.曲禮上》「男子二十,冠而字」,「女子許嫁,笄而字」。平輩之間稱對方的「」表示莊重和尊敬。而在長輩或者平輩面前自稱「」,則有謙卑的意思。而且古人所取的「」往往和「」有意義上的聯繫。例如許慎名「」字「叔重」,「」和「」義近。又如諸葛亮名「」字「孔明」,「」和「」義近。
甲骨從「」從「」,或從「𡆥」(兆)從「」,會觀看卜兆而判斷吉凶之意。
甲骨從「」從「」,或從「𡆥」(兆)從「」,會觀看卜兆而判斷吉凶之意。《說文》:「卜,視兆問也。从卜从口。」
甲骨文先有從「」從「」之形,後來有從「𡆥」從「」之形,「」形或寫於「𡆥」形之內,或寫在「𡆥」形之下,或有把「」形簡化為一撇(王國維、裘錫圭)。戰國文字承甲骨從「」從「」之形,或於「」中加點作飾筆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之字表示觀察卜兆以預測吉凶,《合集》21068:「己酉卜,王占。」另,從「𡆥」從「」之字用法相同,字多用於占辭之前,《合集》116反:「王占曰:吉。」《合集》152反:「王占曰:亡(無)𡆥(憂)。」
戰國文字指卜問,《包山楚簡》198:「占之當吉,期中又(有)憙(喜)。」或指窺伺,文獻又作「」。《上博竹書二.從政乙》簡2:「毋占(覘)民斂,則同。」全句指不要窺伺人民的財貨,人民就會聚集起來。《說文》:「覘,窺也。从見,占聲。」《春秋傳》:「公使覘之,信。」字亦作「」,《集韻.鹽韻》:「覘,闚也。或作佔。」
秦陶「」用作姓氏,出自媯姓。《左傳.昭公十九年》有「孫書」一名,杜預注:「孫書,陳無宇之子子占也。」孫書,字子占,後人以其字為姓。
傳世文獻「」亦指根據卜兆以占斷吉凶。《周禮.春官.占人》:「凡卜簭,君占體,大夫占色,史占墨,卜人占坼。」鄭玄注:「尊者視兆象而已,卑者以次詳其餘也。」全句指凡是卜筮,君主占視卜兆兆體,大夫占視卜兆氣色,史官占視兆的裂痕大畫,卜人占視兆的裂痕小枝。另又可指窺察,《方言》卷十:「占,視也。凡相竊視,南楚或謂之占。」《廣雅.釋言》:「占,瞻也。」《後漢書.段熲傳》:「上占天心,不為災傷;下察人事,眾和師克。」全句指向上窺視天意,上天沒有降下災害;向下觀察人間政事,人民和睦而軍隊能克敵制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