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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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骨文從門,中間一長橫,或許象門閂,然門頂上之叉則未知當作何解。門插上門閂以示閉門。
金文從門從才。才乃材的初文,據《說文》即草木初生之義,引申為木材。金文構形會以木材閉門之意,本義是閉門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從「」從數點,會於火下縫衣辛勞之意,後泛指一切辛勞(參季旭昇)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從「」從數點,會於火下縫衣辛勞之意,後泛指一切辛勞(參季旭昇)。金文第一種字形上承甲骨文,從「」從二「」;第二種字形從二「」從「」,會勞心之意。第三種字形從「」,表示體力操勞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又通讀為「」,表示水災。金文表示辛勞,叔尸鐘:「堇(勤)勞其政事」,又表示勞心,中山王鼎:「憂勞邦家」。
《說文》:「勞,劇也。从力,熒省。熒,火燒冂,用力者勞。𢥒,古文勞从悉。」
甲骨文從三「」,以山形筆畫相連(部件以◎表示),「」象很多張嘴,是「」、「」的古字,本義是多言(裘錫圭)。
甲骨文從三「」,「」象很多張嘴,以山形筆畫相連(部件以◎表示),或在「」下加「」形,象一人有幾張嘴,多言、長舌的意思極為明白,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古字,本義是多言;在古文字裏,表示身體器官的字,既可以從「」,也可以不從「」;金文「」字從「」為意符,表示說話誇誕、荒唐(裘錫圭)。《說文》:「喦,多言也。从品相連。《春秋傳》曰:『次于喦北。』讀與聶同。」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5574:「自喦」,指來自喦地。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指出「」即《左傳》昭公二十年「聊、攝以東」之「」,指今山東聊城東北三十里的聶城(裘錫圭、楊伯峻)。又用作族氏名,《合集》24432:「史喦」,「」是史官,意指這個史官是一個喦族人。古時的地名、族氏名往往互相借用。
戰國竹簡也用作地名,指今山東聊城東北三十里的聶城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38:「丙子,齊𠂤(師)至喦,述(遂)還。」意謂丙子這一天,齊國的軍隊來到喦地,此後便返回。
甲骨文最初從「」從數點(◎),象焚燒木、柴之形,數點象火焰。
後於木下加從「」為義符。羅振玉曰:「此字實從木在火上,木旁諸點象火燄上騰之狀。」後來再於「」旁加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。甲骨文用作祭名,表示焚柴而祭。
《說文》:「尞,柴祭天也。从火从眘。眘,古文愼字。祭天所以愼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燒柴而祭謂之祡,亦謂之尞,亦謂之𥙫。」
金文從「」的字多加從「」為聲符,參見「」、「」,「」後來省去一個圓圈,中間加一橫成「」形,為小篆字形所本。麥方鼎字形下部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「」當為「」的訛變。
金文用作祭名,庸白[厓又]簋:「尞(燎)于宗周。」又讀作「」,是「」的初文,表示同僚,麥方鼎:「用鄉(饗)多尞(僚)友」。
甲骨文「」表示擊打佩巾、衣物,除去灰塵。「敝衣」指破舊衣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旁四周或加從小點,「」象手持棍棒,表示用棍子擊打衣服或佩巾,小點象揚起的灰塵。根據裘錫圭的研究,由於從「」從「」,擊巾的意思已能表示出來,所巾旁小點有時被省去。「」的本義是擊打衣巾,以拍去或打掉灰塵,後用來表示破舊,是假借的用法。真正表示破舊的是「」字,「」可能是省「」而成的,也有可能是以巾上有塵來表示破舊。所以當破舊講的「」是假借來表示「」字的意義的。《說文》:「㡀,敗衣也。从巾,象衣敗之形。凡㡀之屬皆从㡀。」《說文》:「敝,帗也。一曰:敗衣。从攴从㡀,㡀亦聲。」後來贅加「」為意符,造「」字,以表示用手持捧擊打布巾。按破舊義也可能是擊布除塵的引伸義。
古書中仍保留擊布除塵的本義,《史記.刺客列傳.荊軻傳》:「太子逢迎,却行為導,跪而蔽席。」司馬貞索隱:「蔽音匹結反,蔽猶拂也。」這裏的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通假字,表示拂去灰塵,全句意謂太子迎接,引導時倒退而行,並跪下來拂拭席子。
後來拍打塵埃的意義漸漸少用,而表示破舊的衣服,如戰國中晚期的《郭店簡.語叢四》簡40:「句(苟)又(有)衣,必見其㡀(敝)。」意謂如果有衣服,必會看到它變得破舊。又引申為破敗,故從「」取義的字皆與破敗等義有關,如「」表敗壞,「」表死亡,「」表示滅亡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36936:「王才(在)敝」。
戰國竹簡通假為「」,《清華簡一.程寤》簡2:「太子發敝(幣)告宗方(祊)社稷」,意謂用布帛來祭祀宗廟社稷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五.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》簡4:「皮(疲)敝(弊)齊邦」,意謂使齊國困苦窮乏。
漢帛書通假為「」,表示蒙蔽,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29行:「臣肅敬,不敢敝(蔽)其主。」意謂臣子恭敬,不敢蒙蔽君主。
注意「」字左邊的「」的中豎不應斷開,因為本來是「」字。
從三個圓圈(以◎表示),象三顆星星之形,古代三可代表多數,故可理解為眾多星星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。後世「」表示星光明亮、晶瑩或水晶,故以「」字表示星星的本義。
從三個圓圈(以◎表示),象三顆星星之形,古代三可代表多數,故可理解為眾多星星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。後世「」表示星光明亮、晶瑩或水晶,故以「」字表示星星的本義。或在圓圈中間加一點,一點至戰國文字延伸為一橫畫,遂與「」相混。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11503:「㞢(有)新大晶(星)並火。」表示新大星與火星並行(屈萬里)。「」是火星的簡稱,參見「」。
由星光引申出明亮、光亮之義,《雲笈七籤》卷二:「無日無月,無晶無光。」由明亮引申,「」可表示明淨、清朗,陳子昂〈送著作佐郎崔融等從梁王東征(并序)〉:「天晶無雲,朔風清海。」星光並不發散熱量,因此,顯出冷澈之光的結晶體稱「水晶」(白川靜)。《說文》:「晶,精光也,从三日。凡晶之屬皆从晶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言物之盛,皆三其文。」
甲骨文象人持牛尾一類飾物翩翩起舞之形。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跳舞、舞蹈,後假借為有無的「」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象人手持牛尾一類飾物翩然起舞,文獻記載古人手執牛尾跳舞,《呂氏春秋.仲夏紀.古樂》:「昔葛天氏之樂,三人摻牛尾投足以歌八闋。」由於「」後來借來表示有無的「」,所以金文象牛尾的飾物變形音化為「」,金文「」也可用作否定詞,故「」既是「」的聲符,又是意符。
甲骨文尚未見假借為有無義,金文時代開始假借為有無的「」,故於「」下加雙腳形(「」)以表示「」(季旭昇)。《說文》小篆則於「」下加「」以表示「」,這種字形目前只見於漢碑。
甲骨文用作祭名,是跳舞求雨之祭。《合集》30030:「無(舞),大雨」。《合集》34295:「無(舞)河眔岳。」表示對河神、山神跳舞求雨。
金文表示沒有,善夫克鼎:「萬年無彊(疆)」,王孫遺者鐘:「萬年無諆(期)」,萬年沒有止境、期限,與「萬壽無疆」意思相近。此外,甲金文多假借「」為「」,參見「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跳舞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76背:「歌無(舞)」。又借「」為「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26背3:「則毋(無)央(殃)矣」,表示沒有禍殃。
《說文》:「𣠮,亡也。从亡,無聲。无,奇字无,通於元者。王育說:『天屈西北為无。』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或從「」從◎,◎象畫出的圖案,全字象執筆習畫形,為「」之初形。金文加從「」,「」象琱玉之形,全字會於玉上繪畫文采(朱芳圃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或從「」從◎,◎象畫出的圖案,全字象執筆習畫形,為「」之初形。金文加從「」,「」象琱玉之形,全字會於玉上繪畫文采(朱芳圃)。
金文「」或省為從「」從「」,或只省作從「」。戰國文字繼承從「」的寫法,「」、◎相連而相連之處寫成「」形,可能表示文采之意,參《古璽彙編》1343字形。另「」或訛為「」,參《上博竹書二.子羔》簡10字形。秦文字於「」下別加橫畫,小篆繼承這種寫法,《說文》:「畫,界也,象田四界,聿所以畫之。凡畫之屬皆从畫。𨽶,古文畫省。𠟷,亦古文畫。」許慎按小篆立說,並非「」字本義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3033:「子畫疾。」另,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28319:「王其田于畫,擒大狐」,指王於畫地田獵,擒住大狐。「」為地名,即傳世文獻中齊之「畫邑」,《史記.田單列傳》:「燕之初入齊,聞畫邑人王蠋賢。」裴駰《集解》引劉熙曰:「齊西南近邑。」字亦作「」或「」或「」,張守節《正義》引《括地志》:「戟里城在臨淄西北三十里,春秋時棘邑,又云澅邑。」畫邑,因澅水而得名,《水經注》:「又有澅水注之,水出時水,東去臨淄城十八里,所謂澅中也。」(參饒宗頤、姚孝遂)
金文可訓為「」,指雕飾,王臣𣪕:「戈畫胾、厚必(柲)、彤沙(緌)」,無叀鼎作「戈琱胾、厚必(柲)、彤沙(緌)」,「戈琱胾」指有雕飾的戈,與戈的長柄、戈的紅緌同為賞賜之物。又指彩繪,小臣宅𣪕:「白(伯)易(賜)小臣宅畫盾」,全句指伯懋父賞賜小臣宅有繪飾的盾牌。《尚書.顧命》:「畫純」,指彩帛的鑲邊。孔安國傳:「彩色為畫。」
戰國竹簡讀為「」,指劃開,《上博竹書二.子羔》簡11,10:「懷厽(叄)年而畫(劃)於伓(背)而生」,指懷孕三年,劃開她的背部而生下兒子。
秦簡用作本義,指描繪。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1-2:「凡治事,敢為固,謁(遏)私圖,畫局陳畁(棋)以為耤(藉)。」全句指凡管理政務,敢於做堅持己見的人,制止私謀,畫出棋盤、陳列棋子以為憑藉,意謂處理政事要取法於弈棋。
」於傳世文獻多指圖畫,《爾雅.釋言》:「畫,形也。」《周禮.考工記.畫繢》:「畫繢之事,雜五色。」又可指繪畫,《釋名.釋書契》:「畫,繪也。以五色繪物象也。」後又引申有計策、圖謀的意思,《玉篇.書部》:「畫,計也,策也。」《史記.淮陰侯列傳》:「韓信謝曰:『臣事項王,官不過郎中,位不過執戟,言不聽,畫不用,故倍楚而歸漢。』」
甲骨文表示弓弦被拉撥後不斷顫動的樣子,本義是發射。
甲骨文初形從「」,弓弦處以不相連接的小點(◎)表示射箭時,弓弦被拉撥後不斷顫動的樣子,本義是發射。《說文》:「發,射發也。从弓癹聲。」《詩.召南.騶虞》:「壹發五豝」。
甲骨文後來加從「」,使撥動弓弦之意更加明白。由於加「」後,不再畫出弓弦顫動之形,發射之意也很明顯,便把顫動的弓弦形簡化為弓。早期金文上承甲骨文初形,後期金文於「」上加「𣥠」旁改造成聲符「」,故「」由表意字變為從「」,「」聲的形聲字(參裘錫圭)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又作為否定詞,甲骨文「」與「」音義皆近,很可能是語言中一個詞的不同假借字。金文用作人名和官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數點從「」,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「」象盛載物品的器皿,表示器皿滿載之意,本義是盛載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數點從「」,孫海波據《說文》認為象盛滿黍稷外溢之形,李孝定則認為象盛滿水外溢之形,本義為滿,與「」同義。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「」表示盛載物品的器皿,本義是盛載。
金文「」或省作「」。「」是聲符
金文表示盛載,史免簠:「用盛稻粱。」又表示旺盛,中山王圓壺:「德行盛旺」,又用作姓氏和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盛,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。从皿成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