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◎ (主部件) 共 185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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閉 | 甲骨文從門,中間一長橫,或許象門閂,然門頂上之叉則未知當作何解。門插上門閂以示閉門。 金文從門從才。才乃材的初文,據《說文》即草木初生之義,引申為木材。金文構形會以木材閉門之意,本義是閉門。 | |||||||||||
勞 | 甲骨文用作地名,又通讀為「澇」,表示水災。金文表示辛勞,叔尸鐘:「堇(勤)勞其政事」,又表示勞心,中山王鼎:「憂勞邦家」。 《說文》:「勞,劇也。从力,熒省。熒,火燒冂,用力者勞。𢥒,古文勞从悉。」 | |||||||||||
喦 | 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5574:「自喦」,指來自喦地。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指出「喦」即《左傳》昭公二十年「聊、攝以東」之「攝」,指今山東聊城東北三十里的聶城(裘錫圭、楊伯峻)。又用作族氏名,《合集》24432:「史喦」,「史」是史官,意指這個史官是一個喦族人。古時的地名、族氏名往往互相借用。 戰國竹簡也用作地名,指今山東聊城東北三十里的聶城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38:「丙子,齊𠂤(師)至喦,述(遂)還。」意謂丙子這一天,齊國的軍隊來到喦地,此後便返回。 | |||||||||||
尞 | 《說文》:「尞,柴祭天也。从火从眘。眘,古文愼字。祭天所以愼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燒柴而祭謂之祡,亦謂之尞,亦謂之𥙫。」 金文從「尞」的字多加從「呂」為聲符,參見「寮」、「潦」,「呂」後來省去一個圓圈,中間加一橫成「日」形,為小篆字形所本。麥方鼎字形下部不從「火」而從「土」,「土」當為「火」的訛變。 金文用作祭名,庸白[厓又]簋:「尞(燎)于宗周。」又讀作「僚」,是「僚」的初文,表示同僚,麥方鼎:「用鄉(饗)多尞(僚)友」。 | |||||||||||
敝 | 古書中仍保留擊布除塵的本義,《史記.刺客列傳.荊軻傳》:「太子逢迎,却行為導,跪而蔽席。」司馬貞索隱:「蔽音匹結反,蔽猶拂也。」這裏的「蔽」是「敝」、「撆」的通假字,表示拂去灰塵,全句意謂太子迎接,引導時倒退而行,並跪下來拂拭席子。 後來拍打塵埃的意義漸漸少用,而表示破舊的衣服,如戰國中晚期的《郭店簡.語叢四》簡40:「句(苟)又(有)衣,必見其㡀(敝)。」意謂如果有衣服,必會看到它變得破舊。又引申為破敗,故從「敝」取義的字皆與破敗等義有關,如「弊」表敗壞,「斃」表死亡,「獘」表示滅亡。 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36936:「王才(在)敝」。 戰國竹簡通假為「幣」,《清華簡一.程寤》簡2:「太子發敝(幣)告宗方(祊)社稷」,意謂用布帛來祭祀宗廟社稷。又通假為「弊」,《上博竹書五.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》簡4:「皮(疲)敝(弊)齊邦」,意謂使齊國困苦窮乏。 漢帛書通假為「蔽」,表示蒙蔽,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29行:「臣肅敬,不敢敝(蔽)其主。」意謂臣子恭敬,不敢蒙蔽君主。 注意「敝」字左邊的「㡀」的中豎不應斷開,因為本來是「巾」字。 | |||||||||||
晶 | 由星光引申出明亮、光亮之義,《雲笈七籤》卷二:「無日無月,無晶無光。」由明亮引申,「晶」可表示明淨、清朗,陳子昂〈送著作佐郎崔融等從梁王東征(并序)〉:「天晶無雲,朔風清海。」星光並不發散熱量,因此,顯出冷澈之光的結晶體稱「水晶」(白川靜)。《說文》:「晶,精光也,从三日。凡晶之屬皆从晶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言物之盛,皆三其文。」 | |||||||||||
無 | 甲骨文尚未見假借為有無義,金文時代開始假借為有無的「無」,故於「無」下加雙腳形(「舛」)以表示「舞」(季旭昇)。《說文》小篆則於「無」下加「亡」以表示「無」,這種字形目前只見於漢碑。 甲骨文用作祭名,是跳舞求雨之祭。《合集》30030:「無(舞),大雨」。《合集》34295:「無(舞)河眔岳。」表示對河神、山神跳舞求雨。 金文表示沒有,善夫克鼎:「萬年無彊(疆)」,王孫遺者鐘:「萬年無諆(期)」,萬年沒有止境、期限,與「萬壽無疆」意思相近。此外,甲金文多假借「亡」為「無」,參見「亡」。 戰國竹簡表示跳舞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76背:「歌無(舞)」。又借「毋」為「無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26背3:「則毋(無)央(殃)矣」,表示沒有禍殃。 《說文》:「𣠮,亡也。从亡,無聲。无,奇字无,通於元者。王育說:『天屈西北為无。』」 | |||||||||||
畫 | 金文「周」或省為從「田」從「玉」,或只省作從「田」。戰國文字繼承從「田」的寫法,「聿」、◎相連而相連之處寫成「文」形,可能表示文采之意,參《古璽彙編》1343字形。另「田」或訛為「目」,參《上博竹書二.子羔》簡10字形。秦文字於「田」下別加橫畫,小篆繼承這種寫法,《說文》:「畫,界也,象田四界,聿所以畫之。凡畫之屬皆从畫。𨽶,古文畫省。𠟷,亦古文畫。」許慎按小篆立說,並非「畫」字本義。參見「周」。 甲骨文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3033:「子畫疾。」另,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28319:「王其田于畫,擒大狐」,指王於畫地田獵,擒住大狐。「畫」為地名,即傳世文獻中齊之「畫邑」,《史記.田單列傳》:「燕之初入齊,聞畫邑人王蠋賢。」裴駰《集解》引劉熙曰:「齊西南近邑。」字亦作「戟」或「棘」或「澅」,張守節《正義》引《括地志》:「戟里城在臨淄西北三十里,春秋時棘邑,又云澅邑。」畫邑,因澅水而得名,《水經注》:「又有澅水注之,水出時水,東去臨淄城十八里,所謂澅中也。」(參饒宗頤、姚孝遂) 金文可訓為「琱」,指雕飾,王臣𣪕:「戈畫胾、厚必(柲)、彤沙(緌)」,無叀鼎作「戈琱胾、厚必(柲)、彤沙(緌)」,「戈琱胾」指有雕飾的戈,與戈的長柄、戈的紅緌同為賞賜之物。又指彩繪,小臣宅𣪕:「白(伯)易(賜)小臣宅畫盾」,全句指伯懋父賞賜小臣宅有繪飾的盾牌。《尚書.顧命》:「畫純」,指彩帛的鑲邊。孔安國傳:「彩色為畫。」 戰國竹簡讀為「劃」,指劃開,《上博竹書二.子羔》簡11,10:「懷厽(叄)年而畫(劃)於伓(背)而生」,指懷孕三年,劃開她的背部而生下兒子。 秦簡用作本義,指描繪。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1-2:「凡治事,敢為固,謁(遏)私圖,畫局陳畁(棋)以為耤(藉)。」全句指凡管理政務,敢於做堅持己見的人,制止私謀,畫出棋盤、陳列棋子以為憑藉,意謂處理政事要取法於弈棋。 「畫」於傳世文獻多指圖畫,《爾雅.釋言》:「畫,形也。」《周禮.考工記.畫繢》:「畫繢之事,雜五色。」又可指繪畫,《釋名.釋書契》:「畫,繪也。以五色繪物象也。」後又引申有計策、圖謀的意思,《玉篇.書部》:「畫,計也,策也。」《史記.淮陰侯列傳》:「韓信謝曰:『臣事項王,官不過郎中,位不過執戟,言不聽,畫不用,故倍楚而歸漢。』」 | |||||||||||
發 | 甲骨文後來加從「攴」,使撥動弓弦之意更加明白。由於加「攴」後,不再畫出弓弦顫動之形,發射之意也很明顯,便把顫動的弓弦形簡化為弓。早期金文上承甲骨文初形,後期金文於「攴」上加「𣥠」旁改造成聲符「癹」,故「發」由表意字變為從「弓」,「癹」聲的形聲字(參裘錫圭)。 甲骨文用作人名,又作為否定詞,甲骨文「發」與「勿」音義皆近,很可能是語言中一個詞的不同假借字。金文用作人名和官名。 | |||||||||||
盛 | 金文「成」或省作「戌」。「成」是聲符 金文表示盛載,史免簠:「用盛稻粱。」又表示旺盛,中山王圓壺:「德行盛旺」,又用作姓氏和人名。 《說文》:「盛,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。从皿成聲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