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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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戈刃橫於人頸之上,象以戈斬首之形,本義是砍頭、斬首,引伸表示砍伐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戈刃橫於人頸之上,象以戈斬首之形,本義是砍頭、斬首,引伸表示砍伐。甲骨文或省去戈柄,留下戈刃置於人頸。或者把柄上的戈纓也畫出來。戰國文字漸失原意,戈刃與人頸分開,為小篆所本。
因為戰爭時多砍伐人頭,故發動戰爭又稱「征伐」。甲骨文表示征伐,《合集》6214:「叀王往伐𢀛方」,表示商王征伐𢀛國。又用作祭名,表示殺人牲以祭。《屯》2293:「大乙伐十羌又五」,表示向大乙進行伐祭,殺了十五個羌人俘虜。商代有殺人來祭祀的情況,如殷墟發掘所見的王室大墓的陪葬坑中,即有為數不少的身首離異的屍體(李孝定、白川靜)。
金文表示進攻、征伐,多友鼎:「嚴(玁)允(狁)放𤼈,廣伐京𠂤(師)。」彔卣:「淮尸(夷)敢伐內國」。史密簋:「廣伐東或(國)」。虢季子白盤:「(薄)伐嚴(玁)允(狁),于洛之陽」。《詩.小雅.六月》:「薄伐玁狁,至於太原。」《詩.小雅.采芑》:「征伐玁狁」。《詩.商頌.殷武》:「撻彼殷武,奮伐荊楚。」《孟子.告子下》:「是故天子討而不伐。」焦循正義:「討者,上討下也。伐者,敵國相征伐也。」又用作人名,弔伐父鼎:「弔(叔)伐父乍(作)鼎。」「伐器」表示征伐之器,十五年相邦春平侯劍:「十五年,相邦春平侯,邦左伐器。」「伐器」即用來攻伐的武器。《楚辭.天問》:「爭遣伐器」,王逸注:「攻伐之器也。」引伸為藏兵器之武庫名(何琳儀)。
《詛楚文.湫淵》:「伐烕(滅)我百姓」,「伐烕」讀為「伐滅」,《漢書.張良傳》:「伐滅六國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攻打,《上博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8:「𨑓(起)帀(師)以伐昏(岷)山是(氏)」。表示出兵攻打岷山氏。又表示砍伐,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4:「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(壅)隄水。」
由殺伐義引申,攻伐所得的戰績、戰功亦稱「」,《漢書.高帝紀》:「非有功伐」,顏師古注:「積功曰伐。」再引申之,自己誇耀功績亦稱為「」。《左傳.襄公十三年》:「小人伐其技以馮君子。」杜預注:「自稱其能為伐。」
《說文》:「伐,擊也。从人持戈。一曰敗也。」從早期字形來看,「從人持戈」之說不正確。
年字甲骨文刻作人負禾之形,會穀熟收成之意。很可能由於收割是農業社會年中的盛事,而且古時禾穀一年一熟,於是「」被(引申)用作周年之年。
現在通行的楷書「」字,從字形看,可算是純粹的「記號字」(參裘錫圭)。其較早期的字形的形符及聲符已不復見。《康熙字典》把其字歸入「」部,看來是不得已的做法。
甲骨文年字形象人負禾,字作「」形,「」既表義又標音(參王輝、沈培;按︰「」、「」同韻在某些閩南話中仍保留著)。「」,《玉篇.禾部》訓其義曰︰「欲結米」,《集韻.真韻》謂︰「禾欲結者」,即是禾將結實。二字書所訓正與「」字構形初義暗合。禾熟可收割,捆成一束,人方可負禾。故「」形構本義應是穀熟收成。亦可指一年中莊稼的收成,這個意思保存在後世用語如豐年(豐年即豐收之年)、年景及年成。又可能由於禾穀每年一熟,故以之作紀時之用。
西周以後金文字形訛變,原初所從「」形中央或增圓點,或加橫畫成「」形,整字作「」形。其形為睡虎地簡、小篆所承。金文有的在「」形下加一畫,訛變成「𡈼」形(按︰非「」形,參「𡈼」)。一說古文字時增橫畫,無意︰從千乃從人所衍變,從𡈼乃從千所衍變(參李孝定)。戰國金文有字形下部所從訛作「」。
小篆從禾千聲。王輝認為千字從十人聲,年為人聲之孳乳字,故可與人同音,可備一說。
馬王堆漢墓帛書年字寫得有點像後世的「」形。東魏楷書有將年字作從禾從干形的(見高湛墓誌)。而形近現在通行的楷書「」字於南朝時已見(如蕭憺碑)。
甲骨文用其本義。卜辭常見「受年」一語,讀作「授年」,意思是授予好收成(參陳秉新)。
又用作紀時名詞。古時穀一熟謂一年,卜辭︰「貞自今十年㞢(又)五」(《合集》24610),其中年即用作此意(徐中舒),表示十五年。若此例之分析可信,則《爾雅》之說可商,因為殷人很可能已有以「」作紀時之用。《爾雅•釋天》︰「夏曰歲,商曰祀,周日年,唐虞曰載。」姑勿論《爾雅》之說可信否,郭璞之注仍可參︰「歲,取星行一次;祀,取四時一終;年,取禾一熟;載,取物終更始。」《邢昺疏》︰「年者,禾熟之名。每歲一熟,故以爲歲名。」
金文常用「」作年歲之年,其中「萬年永寶」乃金文之習語。
另外,西周有以「」、「」二字作「」字用之例,如北子觶︰「北子乍(作)寶尊彝,其邁(萬)禾(年),孫子子永寶」(《集成》修訂增補本6507)。其中「萬禾」,「」當讀作「」。甫人父匜︰「甫人父乍(作)旅匜,[其]萬人(年)用。」方濬益、楊樹達認為其中「」應讀作「」。「」作「」用的例子亦見於成白邦父壺及季㚸朁罍。
戰國文字中,年字除用為人名和本義外,均作時間單位用(參何琳儀、陳秉新)。
戰國「」字與農作物收成豐碩與否關係至緊,許慎對這一點有握要的理解,他的說法亦與傳世文獻十分吻合。《說文》︰「本作秊。穀熟也。从禾千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『大有秊。』(按︰指《春秋經.宣公十六年》)」「大有年」之意可參《春秋公羊傳.四.桓公三年》︰「彼其曰大有年何?大豐年也。」何休注曰︰「謂五穀皆大熟成。」「大有年」即「大豐年」,而「大豐年」即是五穀成熟、大豐收之年。「有年」之意可參《春秋穀梁傳.桓公三年》︰「有年。五穀皆熟爲有年也。」
古人重視農作物之收成,從他們對豐年之祈求可見一斑。《周禮.卷廿四.籥章》︰「凡國祈年于田祖」,鄭玄注︰「祈年,祈豐年也」。
甲金文象人背負着戈去保衛邊疆。本義是戍守、守衛。
甲金文象人背負着戈去保衛邊疆。《說文》:「戍,守邊也。从人持戈。」王筠《說文句讀》:「《廣韻》云『從人荷戈也』,蓋據《說文》古本。」
甲骨文表示守衛,《合集》28053:「令(命)五族戍羌」。表示命令五族去戍守邊彊,防範羌人。又用作職官名。金文表示戍守,中甗:「白買父□台(以)氒(厥)人戍漢中州。」《史記.陳涉世家》:「發閭左適戍漁陽」,司馬貞索隱:「戍者,屯兵而守也。」《詩.小雅.采薇》:「我戍未定,靡使歸聘。」又用作武官名,詢簋:「今余令(命)女(汝)啻(嫡)官𤔲邑人,先虎臣後庸……成周走亞、戍。」「」為職官,殷墟卜辭習見,亦見於商彝戍甬鼎。張亞初、劉雨說:「戍是一種武官名,可能是守邊之武職。它是商代常見的職官名。詢簋講『成周走亞、戍』,說明這裡是指殷遺,是受周人控制的對象。戍是西周銘文中很少見的。」又用作人名。史戍卣:「史戍乍(作)父壬尊彝」。
」和「」皆從「」從「」,分別在於「」的人形和戈分離,「」的戈橫貫人形頸部,以表示拿戈來殺人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匕象匙或勺子,會以匙子把食物放進嘴裏(吳式芬、李孝定、何琳儀、沈培),本義是美味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匕象匙或勺子,會以匙子把食物放進嘴裏(吳式芬、李孝定、何琳儀、沈培),本義是美味。《說文》:「旨,美也。从甘,匕聲。凡旨之屬皆从旨。𣅌,古文旨。」
一說「」從「」、從「」或「」(口中有一點◎表示味道甘甜),會人口所好,有甘美的意思。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季旭昇認為甲金文所從的當為「」而非「」,理由有二:第一,甲骨文「」之典型寫法,未見於甲骨文「」所從的部件。第二,金文後來的旨字從「」,而「」本從「」分化而得,這可作為「」上部當從「」的旁證。按「」形訛變為「」形未見於甲骨文,很可能是後來的人誤解了「」所從的「」為「」形,才把「」訛寫作從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又假借為「𪊨」,是一種野獸。《合集》10307:「隻(獲)鹿百六十二……旨(𪊨)一」。
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美味,殳季良父壺:「用盛旨酉(酒)。」「旨酒」即美酒。《詩.小雅.桑扈》:「兕觥其觩,旨酒思柔。」鄭玄箋:「其飲美酒,思得柔順。」《詩.小雅.頍弁》:「爾酒既旨,爾殽既嘉。」《孟子.離婁下》:「禹惡旨酒而好善言。」上曾大子鼎:「多用旨食。」「旨食」即美食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造訪,盠駒尊:「王親旨(詣)盠」,表示王親到盠處(郭沫若)。又用作人名,「者旨於賜」即是越王鼫與,緩言之為「者旨於賜」,急言之則為「鼫與」(林澐)。
戰國竹簡假借為「」,表示大,《郭店楚簡.緇衣》簡10:「晉冬旨滄」。《小爾雅.廣詁》:「祁,大也。」《禮記.緇衣》:「資冬祁寒」。「」表示寒,「祁寒」即大寒、極寒,表示到了冬天非常寒冷。又通假作「」,表示指示,《郭店楚簡.緇衣》:簡41-42引《詩》云:「人之好我,旨我周行。」《毛詩.小雅.鹿鳴》作「示我周行」,即向我指示至道、大道(屈萬里)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楚簡.尊德義》簡25-26:「不以旨(嗜)谷(欲)害其義」,「嗜欲」表示嗜好和欲望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左右結構與上下結構無別。象人所止步之處,即此處之意,與「」相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左右結構與上下結構無別。象人所止步之處,即此處之意,與「」相對。
陳初生以為「以腳趾與一側身人形會腳步到此停止之意。」何琳儀以為會以足蹋人之意,「」之初文。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用為祭名,金文用作人名,此鼎:「此其萬年無彊。」又用作近指代詞,中山王鼎:「此易言而難行」。戰國竹簡也用作近指代詞,《郭店簡.五行》簡41:「此之胃(謂)也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6:「如此,則為人臣亦不忠矣。」
《說文》:「此,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凡此之屬皆从此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釋詁》曰:『已,此也。』正互相發明。於物為止之處,於文為止之詞。」
甲金文「」會生人跪拜於朽骨旁悼念的樣子,本義是死亡(羅振玉、劉興隆)。
甲金文從「」(「𣦵」)從「」或跪坐人形,「」疑象剔去肉以後的殘骨,全字會生人低頭跪坐在朽骨旁悼念的樣子,本義是死亡(羅振玉、劉興隆)。一說「」、「」合起來會人死後身體腐化,剩下白骨之意(加藤常賢)。楊樹達、馬敍倫、高鴻縉認為「」是屍體的「」的本字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死亡,《合集》22049:「貞:不死。」金文用作本義,齊侯鎛:「用祈壽老母(毋)死」。中山王鼎:「死辠」,即「死罪」。又引申表示消亡,用作月相術語,作冊夨令簋:「隹(唯)九月既死霸」,「既死霸」典籍又作「既死魄」,指月光消失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主管、執掌,卯簋蓋:「死(尸)𤔲(司)榮公室。」表示主持榮公家的事務。康鼎:「死(尸)𤔲(司)王家。」指掌管王家事務。
戰國竹簡讀作「」,表示屍體,《睡虎地秦簡.封診式》簡56:「男子死(屍)在某里南首」。
《說文》:「𣦸(𣦹死),澌也。人所離也。从歺从人。凡死之屬皆从死。𠒁,古文死如此。」
甲骨文「」字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杖形,「」字象駝背、長髮、持杖之人形,本義是老人。
甲金文字形相似,金文把柺杖寫作「」形,「」又訛寫成「」。另「」字上部春秋以後變化甚多(見齊大宰歸父盤、叔尸鐘等),其中夆弔匜中「」字上部從「」,疑充當「」的聲符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22246:「帚(婦)姼才(在)老。」
金文「」用作本義,指年長之人,殳季良父壺:「用盛旨酒,用亯(享)孝于兄弟、婚顜(媾)、者(諸)老。」又用作形容詞,指年老,五年召白虎𣪕:「余老」,即我已年老(林澐)。又指國家元老重臣,中山王方壺:「天子不忘其有勛,[辶吏]其老策賞中(仲)父」,意謂天子沒有忘記他有功勳,使年老的大臣把仲父的功勞與賞賜書於竹簡上。字又用作「」,指父親,卿卣:「卿乍厥老(考)尊彝。」
戰國文字「」指年老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7:「舜乃老,視不明,聖(聽)不聰。」又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72-73:「齊侯之來也,老夫之力也。」「老夫」一詞,不必實指其年老。由於「」的詞義逐漸虛化,傳世文獻中或把「」加在某人或某事物的稱謂之上,用為前綴,如《北齊書.儒林傳.石曜》:「此是老石機杼,聊以奉贈。」
《說文》:「老,考也。七十曰老。从人、毛、匕。言須髮變白也。凡老之屬皆从老。」按〈說文解字敘〉提到「轉注者,建類一首,同意相受,考、老是也。」「」、「」二字被視為「轉注字」。由於《說文》並沒有充分闡明二字的關係,因此轉注的含義一直眾說紛紜。今人孫雍長提出了較有創見的新解,詳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本義是人在樹蔭下休息。
」字從「」從「」,本義是人在樹蔭下休息。注意「」字人形總是背靠樹幹,不會面對着樹。為了強調在樹蔭下休息,「」旁豎筆頂端有時向人形傾斜,以示樹蔭蓋頂之意。這種寫法與「」形近,但並非「」。
張參《五經文字》:「休,象人息木陰。」《詩.周南.漢廣》:「南有喬木,不可休思。」古人田耕或力役,多體力勞動,烈日之下,大汗淋漓,此刻可在樹蔭下休息,十分快慰。《淮南子.精神》:「今夫繇者,揭钁臿,負籠土,鹽汗交流,喘息薄喉。當此之時,得茠越下,則脫然而喜矣。巖穴之間,非直越下之休也。」高誘注:「茠,蔭也。三輔人謂休華樹下為茠也。楚人樹上大本小如車蓋狀為越(字亦作「」),言多蔭也。」「」是表示「」的本義的分化字。
引申之,「」可以表示樹蔭,《漢書.外戚傳下.孝成班倢伃》:「願歸骨於山足兮,依松柏之餘休。」顏師古注:「休,蔭也。」後來「」用來表示休息、休止,故以「」字表示樹蔭。《爾雅.釋言》:「庇、庥,廕也。」郭璞注:「今俗語呼樹廕為庥。」陸德明釋文:「庥,字又作休。」
由樹蔭引申,又表示尊者蔭庇卑者,《漢書.王莽傳》:「誠上休陛下餘光,而下依群公之故也。」顏師古注:「休,庇蔭也。」「休陛下餘光」,就是「托庇于陛下之餘光」的意思。
金文表示蔭庇,剌鼎:「剌對揚王休。」《詩.大雅.江漢》:「對揚王休」,表示稱揚王的庇佑。「休命」表示蔭庇在下者之命,師酉簋:「對揚天子不(丕)顯休命」,《左傳.僖公二十八年》:「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」(裘錫圭)。
金文「」還表示賞賜,也是從蔭庇之義引申而來。效卣:「王易(賜)公貝五十朋,公錫厥□子效王休貝二十朋。」公賞賜給兒子的「王休貝二十朋」,即出自王賞賜公的「貝五十朋」之中。
人在樹下休息,是賞心樂事,故「」又有歡樂之意,如休戚相關、休戚與共,即是甘苦與共。引申又有美好、美善之意,史頌簋:「休又(有)成事」。蔡侯申鐘:「休有成慶」。中山王方壺:「上下之體,休有成工(功)。」「休善」又同義連文。員鼎:「王令員執犬,休善。」《廣雅.釋詁》:「休,善也。」
止息樹下,又有停止之意,故「」可表示中止。如「休書」,是丈夫與妻子中止婚姻關係的離婚書。「罷休」即是停止、放手。從停止引申,又可表示不要,如「休想」、「休提」、「休說」、「休怪」。
金文也有表示停止,噩侯鼎:「王休匽(宴),乃射。」是說周王停止宴飲,開始射箭。《說文》:「休,息止也。从人依木。庥,休或从广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象人的肩上扛着鋤頭或扁擔之形,本義為擔荷、負荷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象人的肩上扛着鋤頭或扁擔之形,本義為擔荷、負荷。《說文》:「何,儋也。从人,可聲。」
金文或不從◎而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聲符。「」、「」上古皆為歌部字,聲母皆為牙音。後期金文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「」也是「」的聲符。
甲金文用作人名。戰國竹簡用作疑問代詞,《上博楚竹書三.周易》簡23:「上九:何?天之[丘木](衢),鄉(亨)。」又通讀作「」,表示煩苛,《上博楚竹書五.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》簡7:「至亞(惡)何(苛),而上不時使。」表示人民最討厭煩苛的政令和勞役,而在上位者不在農閒時間役使百姓。
此外,「」通讀作「」,《上博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4:「丌(其)甬(用)心也𨟻(將)可(何)女(如)?」
」本來表示負荷,後來「」被借用為姓氏和疑問代詞等,故以「」字來表示「」的本義。而「」本來是為荷花的「」而造的字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兵器役使、驅使人,本義是役使、勞役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兵器役使、驅使人,本義是役使、勞役。《說文》:「役,戍邊也。从殳从彳。伇,古文役从人。」《說文》釋役為「戍邊」,當為引申義。
戰國竹簡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旌旗,指揮役使(趙平安)。趙平安認為戰國竹簡所見才是確定無疑的「」字,並認為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之字不是「」,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假借為「」,表示疾病,《合集》13685正:「疾役(疫)其延」,意謂病疫延續下去。
戰國竹簡表示勞役、役使,《郭店簡.五行》簡45:「耳、目、鼻、口、手、足六者,心之役也」,意謂人的心控制耳、目、鼻、口、手、足的活動。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:「思役百官而月青(請)之」,意謂使他們聽用於百官之令並月月拜見請益(季旭昇)。又假借為「」,表示疾病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6:「癘役(疫)不至」,意謂瘟疫不會發生。
漢帛書表示役使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》第209行:「耳、目、鼻、口、手、足六者,心之役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