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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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骨文從「」從有芒刺的果實形(以◎表示),象栗樹上結滿帶毛刺的栗子(葉玉森、商承祚、馬敍倫、沈培、董蓮池)。本義是栗子、栗樹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有芒刺的果實形(以◎表示),象栗樹上結滿帶毛刺的栗子(葉玉森、商承祚、馬敍倫、沈培、董蓮池)。本義是栗子、栗樹。
甲骨文所從的帶毛刺的果實形後來改寫成「」形。「」小篆作「𠧪」,「𠧪」後來又訛變為「西」(如《說文》古文上從「西」),是楷書「」的來源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36902:「于栗」。又用作人名。戰國楚簡用作本義,表示栗子,《包山楚簡》簡257:「栗二𥬹」,「𥬹」是盛放食物的竹笥(笥是方形竹器)。
栗樹是落葉喬木,果實為堅果,包在多刺的殼斗內,又叫栗子或板栗。種子供食用,也可入藥,木材堅實,供建築和製器具用(參《漢語大字典》)。《說文》:「栗,木也。从木,其實下垂,故从𠧪。𣡷,古文栗从西、从二𠧪。徐巡說:木至西方戰栗。」《周禮.天官.籩人》:「饋食之籩,其實棗、栗、桃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◎象桑樹之葉。由於古人養蠶,桑葉是蠶的食物,因此於木上畫出其葉,即代表桑樹(羅振玉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◎象桑樹之葉。由於古人養蠶,桑葉是蠶的食物,因此於木上畫出其葉,即代表桑樹(羅振玉)。甲骨文「」字用「」作聲符,可進一步證明此字為「」,參見「」。戰國文字承商周文字而來,唯枝葉之形或訛為「」,樹葉與樹榦分開。小篆「」字桑葉部分訛為「」,《說文》:「桑,蠶所食葉木。从叒、木。」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37494:「田桑」,指到桑地田獵。傳世文獻亦有用作地名,《詩.鄘風.桑中》:「期我乎桑中」,地在今河南淇縣南。又用作方國名,《合集》6959:「乎(呼)雀𦎫(敦)桑」,指命令雀攻伐桑國。
戰國竹簡讀作「」,用作地名。《上博竹書一.容成氏》簡41:「桑(蒼)梧之埜(野)。」「蒼梧」即九嶷山。
秦簡用作本義,指桑樹。《睡虎地秦簡.法律答問》簡7:「或盜采人桑葉,臧(贓)不盈一錢,何論?」全句指有人偷摘別人的桑葉,贓值不到一錢,如何論處?
傳世文獻亦用作本義,《詩.鄭風.將仲子》:「無踰我牆,無折我樹桑。」《淮南子.說山》:「故桑葉落而長年悲也。」
甲金文從◎從「」。左邊的◎中間是目形,目上筆劃像睫毛之形,目下是正面人形(「」)。◎可省去下面的大形,又可進一步把目形省為一橫。甲骨文中還有從「」從「」的字形。(參于省吾、姚孝遂、肖丁、劉釗)構形本義不明。
甲金文從◎從「」。左邊的◎中間是目形,目上筆劃像睫毛之形,目下是正面人形(「」)。◎可省去下面的大形,又可進一步把目形省為一橫。甲骨文中還有從「」從「」的字形。(參于省吾、姚孝遂、肖丁、劉釗)構形本義不明。
◎的構形有兩種說法。一說◎是「」的表意初文,目上象眼睫毛之形。「」從「」,「」聲,在卜辭讀作「」,表示全部、一併等義(董珊、陳劍)。一說◎是「」的表意初文,「」、「」音近,故「」在卜辭中表示「」,有遍、盡之義,也含有逐一遍佈所有對象而終盡的意思。例如甲骨文「禦王自上甲眢大示」,表示從上甲開始的先祖進行禦祭,一直把所有大示祭祀完畢(沈培)。
值得一提的,是嚴復曾以「」翻譯西方fallacy 概念。[關子尹:參見 Joachim Kurtz: The Discovery of Chinese Logic (Leiden/Boston: Brill, 2011), pp. 181ff.]
此字釋形尚未有定論。一說早期金文象兩「」相抵之形,兩「」之間或有物墊之,是「」或「」的本字(郭沫若)。
此字釋形尚未有定論。一說早期金文象兩「」相抵之形,兩「」之間或有物墊之,是「」或「」的本字(郭沫若)。
晚期金文下部訛變為「」。按此字釋讀為「」的依據是三體石經祗字與早期金文形體相同。一說甲骨文象樹木枝葉茂盛、舒展之狀,是「」的本字(張亞初),《廣韻》:「祁,盛也。」
甲金文皆讀作「」,表示敬也,中山王方壺:「祗祗翼翼,卲告後嗣。」「祗祗」表示恭敬之貌。《說文》:「祗,敬也。从示氐聲。」《爾雅.釋詁》:「祗,敬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西」,甲骨文或於「西」外邊加從小點(◎),或不從「西」而從「」,「」象鹽粒,疑「」為器皿的省形,全字象貯鹽於器中之形(參高鴻縉、王國維)。後借用為副詞,相當於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西」,甲骨文或於「西」外邊加從小點(◎),或不從「西」而從「」,「」象鹽粒,疑「」為器皿的省形,全字象貯鹽於器中之形(參高鴻縉、王國維)。與「」、「」構形本義相近。參見「」、「」。
甲金文用為副詞,相當於「於是」,表示因果或相承關係,與「」同。五祀衛鼎:「吏(使)厲誓,迺令(命)參有𤔲。」金文又用作語氣助詞,曾伯陭壺:「隹(唯)曾白(伯)陭迺用吉金鐈鋚,用自乍(作)醴壺。」《爾雅.釋詁》:「迺,乃也。」邢昺疏:「乃,語辭也。迺、乃音義同。」
」小篆作「𠧟」,《說文》:「𠧟,驚聲也。从乃省,西聲。籀文𠧟不省。或曰𠧟,往也。讀若仍。𠨅,古文𠧟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史》、《漢》發語多用此字作迺,而流俗多改爲乃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◎,「」象高於地面的堂基之形,「」象建築在臺基上的樓觀,本義是高高的樓臺。引申為崇高、高尚、高貴的高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◎,「」象高於地面的堂基之形,「」象建築在臺基上的樓觀,本義是高高的樓臺。引申為崇高、高尚、高貴的高。《說文》:「高,崇也。象臺觀高之形。从冂、囗,與倉、舍同意。凡高之屬皆从高。」
可能因為高處便於遠眺,故「」又有遠義。後加「」形以區別於「」字,一說「」象屋下層的窗戶(孔廣居)。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用作地名。又表示遠,《屯南》1102:「高且(祖)」,史牆盤:「青(靜)幽高且(祖)」,「高祖」即遠祖。秦公簋:「高引又(有)慶」,「」有長久之意,表示長遠有吉慶福善之意。金文以「」為人名、地名,疑取其崇高之義。如噩君啟舟節:「高丘」,地望不詳,疑因該地山高而得名。
漢帛書表示高矮之高,《馬王堆.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》:「臺室則崇高,汙池則廣深。」又云:「故《詩》曰:『高丘之下,必有大峽;高臺之下,必有深池。』」
髟字的甲骨文有兩種寫法︰從人從長髮(◎);從人從長髮,並強調手指之形,金文承此形。其字象人長髮飄飄(或飛卷)的樣子。《說文》:「髟,長髮猋猋也。」「」是「」的初文(參高鴻縉)。「」的甲骨文異於甲骨文的「」,後者頭髮都是向上的,而前者則頭髮向後飄揚。另外,據季旭昇所言,東漢婁壽碑「」上部的「」從長從彡,與《說文》所本的「」之篆文同形,《說文》釋為「從長彡」,「」表示髮長,「」強調髮長飄揚。《說文》釋「」之篆文可參,然而我們亦可將「」視為「」的甲、金文中髮形後部斷開而成的部件。「」既可獨立成字,又可作其他字的組件,而凡以髟為義符的字皆與毛髮等義有關。
甲骨文從二人對立以手相格鬥,且有怒髪衝冠之狀,本義是二人相搏。
甲骨文從二人對立以手相格鬥,且有怒髪衝冠之狀,本義是二人相搏。
《說文》:「鬥,兩士相對,兵杖在後,象鬥之形。凡鬥之屬皆从鬥。」羅振玉:「卜辭諸字皆象二人相搏,無兵杖也。」另「」又可寫作「」,現代簡化字則以同音的「」字來表示「」。
甲骨文「」疑用作本義,指搏鬥,見《合集》4726。另,「」多讀為「」,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152正:「朕芻于鬥(郖)」,指我在郖地取草。《合集》8132:「才(在)鬥(郖)。」《說文》:「郖,弘農縣庾地。从邑,豆聲。」
宿
甲骨文從「」的初文(用◎表示)從「」或「」。象人坐或卧於席上,「宿」有即席而止息之意,後加「」,表示於屋內休息,後來再引申為住宿、宿舍等義。
甲骨文象人坐或臥於席上。或加從「」,表示坐在屋內的席上休息,本義是止息、休息。小篆簟席形訛變為「」,楷書又訛變為「」。羅振玉指出,「古之自外入者,即席而止也」,《說文》:「宿,止也。从宀,𠈇聲。𠈇,古文夙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止曰宿。夜止,其一耑也。毛傳:『一宿曰宿。再宿曰信。』卽《左傳》之凡師一宿曰舍,再宿曰信,過信曰次也。止之義引伸之則爲素,如《史記》云宿將、宿學是也。」段玉裁認為,「宿」字本義是休息、止息,引申可表示住宿、過夜等義,後來又引申為素常之意,表示長久以來、平素以來。如「宿願」、「宿志」指平素之志願,「宿學」、「宿儒」指長期從事學問的人(白川靜)。
甲骨文「宿」字解作止息、止宿,如《合集》5356:「王宿𠂤(師)」,表示商王駐紥軍隊。又用為祭名。金文「宿」字少見,多用為人名,如[奚阝]子宿車盆:「[奚阝]子宿車自乍行盆」,「[奚阝]子宿車」是人名。「宿」又解作早,與「」字同音通假,如室叔簋:「用宿夜亯考(孝)于[言攸]公于室弔(叔)朋友」,意謂朝夕孝敬[言攸]公、室叔及其朋友。「」、「宿」古籍常通用,如「夙夜」又作「宿夜」,「夙願」又作「宿願」,「夙昔」又作「宿昔」等;《逸周書.寤敬》:「後戒維宿」,孔晁注云「宿,古文夙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住宿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28:「句(后)禝(稷)既巳(已)受命,乃飤(食)於埜(野),𠈇(宿)於埜(野)。」指后稷在野外吃和住。

宿又可指「星座」,即所謂二十八宿。《釋名》:「宿,宿也,言星各止住其所也。」
從「」從「」(點撇)。郭沫若以為「」以和樂為本義,古代多借樂器以表示和樂,「」字從「」,「」即樂器。林潔明認為「」旁的點撇象搖動時的樂聲,由樂聲以見和樂之意。戰國文字「」所從點撇訛為從「」。
從「」從「」(點撇)。郭沫若以為「」以和樂為本義,古代多借樂器以表示和樂,「」字從「」,「」即樂器。林潔明認為「」旁的點撇象搖動時的樂聲,由樂聲以見和樂之意。戰國文字「」所從點撇訛為從「」。季旭昇認為可能是「」長久借為表示「」義(即穀皮),「」下的點撇遂類化為「」形。《說文》以為「」是「」之省,不確。
甲骨文「」用為商王的廟號,指商王康丁,卜辭中常稱為「康祖丁」。如《合集》35995:「丙申卜,鼎(貞):康且(祖)丁方其牢。」「」讀為「」,是祭名。卜辭貞問以祭牲對康丁進行祊祭。《史記.殷本紀》稱為「庚丁」:「帝廩辛崩,弟庚丁立,是為帝庚丁。帝庚丁崩,子帝武乙立。」
金文表示和樂。如齊陳曼簠:「齊[陳土](陳)曼不敢逸康,肈(肇)堇(謹)經德。」又如令狐君嗣子壺:「康樂我家,屖屖康盄(叔)。」
」也表示長久,如士父鐘:「降余魯多福亡(無)疆,隹(唯)康右(佑)屯(純)魯。」又用作人名,如康鼎:「康拜𩒨首,敢對揚天子不(丕)顯休。」
戰國竹簡假借作「」,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59背貳「以脩(滫)康(糠)」,表示酸臭的淘米水和米糠。通假作「」,如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3:「隹尹夋及康,咸又(有)一惪(德)。」郭店竹簡〈緇衣〉及今本《禮記.緇衣》「」皆作「」。
古書中「」表示和樂的例子如《清華壹.耆夜》簡11:「康藥(樂)而母(毋)忘(荒),是隹(惟)良士之䢍(方)。」《國語.周語》:「昊天有成命,二后受之,成王不敢康。」
」也表示褒揚、讚美。如《禮記.祭統》:「康周公,故以賜魯也。」鄭玄注:「康,猶褒大也。」《呂氏春秋.古樂》:「帝嚳大喜,乃以康帝德。」
」表示空。如《詩.小雅.賓之初筵》:「酌彼康爵,以奏爾時。」鄭玄箋:「康,虛也。」《漢書.賈誼傳》:「斡棄周鼎,寶康瓠兮。」「康瓠」即空壺。
」又表示四通八達的大路。《爾雅.釋宮》:「五達謂之康。」如《史記.孟子荀卿列傳》:「於是齊王嘉之,自如淳于髡以下,皆命曰列大夫,為開第康莊之衢,高門大屋,尊寵之。」唐代白居易〈和松樹〉:「漠漠塵中槐,兩兩夾康莊。」
」還表示健康、無病。如《樂府詩集.雜曲歌辭.焦仲卿妻》:「命如南山石,四體康且直。」唐代韓熙載〈湯泉院碑〉:「探之則熱,赴且無傷,惡疾能愈,微疴可量,或飲或浴,心寧體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