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◎ (主部件) 共 185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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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 | 「蟋蟀」又名「促織」、「蜻蛚」,是一種秋蟲。《文選.潘安仁〈秋興賦〉》:「熠燿粲於階闥兮,蟋蟀鳴乎軒屏」,李善注:「蟋蟀,秋蟲。」「秋蟲」即秋季夜晚鳴叫的蟲。杜甫〈除架詩〉:「秋蟲聲不去,暮雀意何如。」 《詩經.豳風.七月》曰:「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戶,十月蟋蟀入我床下。」屈萬里認為其中所言皆指蟋蟀(見《詩經詮釋》,頁266)。《呂氏春秋.季夏紀》:「涼風始至,蟋蟀居宇。」高誘注:「夏至後四十六日立秋節,故曰:『涼風始至』。蟋蟀,蜻蛚,《爾雅》謂之暴陰氣應,故居宇,鳴以促織。」《文選.謝惠連〈搗衣〉》李善注引《論衡》:「夏末寒,蜻蛚鳴,將感陰氣也。」《漢書.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》:「蟋蟀竢秋唫,蜉蝤出以隂。」意謂蟋蟀至深秋而閉口,蜉蝣朝生而夕死。 秋季是一年四季的第三季。我國指立秋到立冬之間的一段時間,約為公曆8月8日至11月7日,大體相當於農曆的7月至9月,氣象學上以9至11月為秋。西方各國以秋分到冬至為秋,約當公曆9月23日至12月21日(谷衍奎)。 秋天又是禾穀成熟,收成的時節,故竹簡、小篆從「禾」。《說文》:「秌(秋),禾穀孰也。从禾,𪚰省聲。𪛁(𥤚),籒文不省。」段玉裁注:「其時萬物皆老,而莫貴於禾穀,故从禾。」 甲金文和戰國竹簡「秋」表示秋季,《屯南》620:「今秋受年,吉。」意指這個秋天豐收,吉利。鄭太子之孫與兵壺:「春秋歲嘗」。「歲」、「嘗」皆是祭名。歲祭一年舉行一次,「嘗」是秋季的祭祀。「春秋歲嘗」泛指一年和四季舉行的祭祀。《上博竹書六.用曰》簡10:「春秋還轉」,意謂春、秋循環更替。 戰國竹簡「秋」字與「春」字結合,組成「春秋」一詞,「春秋」本是季節名,後用作時代名,指東周的前半期,這個時代名取名於孔子整理的魯國史書(書名《春秋》),《郭店簡.六德》簡25:「雚(觀)者(諸)《易》、《春秋》,則亦在矣。」意謂讀《易》和《春秋》,其中有記載(劉釗)。 | |||||||||||
竽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22912:「其置新竽」,意謂放置新的竽。 金文也用作本義,𪒠鐘:「批者毊磬,舌(吹)者長竽,會(合)奏倉(鎗)倉(鎗)。」意謂與敲擊樂器毊磬和吹奏樂器長竽合奏,其聲音鏗鏘悅耳(李家浩)。 戰國齊宣王時,使人吹竽,必會集三百人來合奏,有一個叫南郭處士的人,不懂吹奏,混在一眾行家裏,卻沒有被人發現。齊宣王死後,繼位的湣王喜歡聽獨奏,處士便逃走了。故成語「濫竽充數」比喻沒有真才實學的人,冒充有本領,混在行家裡充數。或比喻以次充好。 | |||||||||||
美 | 甲骨文用為人名、方國名。早期金文用為族氏名,戰國金文表示美善,中山王方壺:「因載所美」,意謂因而記載應稱美的業績。又用作人名。 戰國竹簡表示美好,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65:「百姓市用錢,美惡雜之,勿敢異。」意謂百姓在交易時使用錢幣,質量好壞一起通用,不準選擇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13正2:「可以漬米為酒,酒美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2正2:「以生子,男女必美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57正5:「晝見,有美言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57背:「今日良日,肥豚清酒美白粱」。 戰國楚文字以「媺」來表示「美」,參見「媺」。 漢帛書也表示美好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128行:「美與惡,其相去何若?」 《說文》:「美,甘也。从羊从大。羊在六畜,主給膳也。美與善同意。」段玉裁注:「引伸之凡好皆謂之美。」 | |||||||||||
耑 | 金文上部不從「之」,下部從「而」,字形與小篆相近。甲骨文用為方國名,金文用為「𦓚」,與「觶」同字(參王國維),是一種盛酒器,義楚觶:「義楚之祭耑(觶)」。又用作人名。 《說文》:「耑,物初生之題也。上象生形,下象其根也。凡耑之屬皆从耑。」段玉裁注:「古發端字作此,今則端行而耑廢。」 「耑」是「端」的初文,戰國楚簡讀作「端」,《郭店楚簡.語叢一》簡98:「喪,仁之耑(端)也。」又通假為「短」,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16:「長耑(短)之相型(形)也。」 「耑」之「開端」義後來被「端」取代,今日則多用於書信上,作為「專」的另一種寫法,如信末的「耑此」。 | |||||||||||
面 | 因為眼睛是面部最突出的器官,所以甲骨文以「目」代表頭部。甲骨文或從「人保留人身之形。金文未見「面」字,但有以「面」作為偏旁的字,此字不從「目」而從「𦣻」(「首」的本字)從◎,參見師遽方彝。「顏」、「面」古義相同,故「顏」字從「面」為意符,參見「面」。 甲骨文用作方國名(參徐中舒)。楚簡文字外框筆畫訛變為「臼」。「面」引申表示面向,朝向,《上博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4:「堯南面,舜北面。」 | |||||||||||
食 | 此外,「食」字的繁文作「飤」,在倒口之上增加人形,人在進食之意更為明顯,這一點,若兼及「飲」字去考慮,其理據更見明顯。故「飤」、「食」的構形與「飤」、「酓」相同。最後,鄲孝子鼎的器和蓋兩個拓本中,器銘作「飤」,蓋銘作「食」,可證「飤」、「食」是一字異體。參見「飤」。 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食。又用作記時名詞,「食日」、「大食」表示早餐的時間,約今之上午九、十時,「小食」表示晚餐時間,約今之下午四、五時(董作賓)。又表示日蝕、月蝕,《合集》11483:「之夕月(有)食」。《釋名》:「日月虧曰食,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。」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食用,牧共乍父丁簋:「牧共乍(作)父丁之食簋」。又表示食物,上曾大子鼎:「多用旨食」,「旨食」表示甘美的酒食。 《說文》:「食,一米也。从皀亼聲。或說亼皀也。凡食之屬皆从食。」 | |||||||||||
員 | 古文字從「鼎」之字往往訛為「貝」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上部所從的圓形中間或加一點,訛變為「日」,參𨾊弔𣪕。 後來「員」用來表示人員,故加「囗」為意符分化出「圓」專門表示圓形,「囗」也是由圓圈變來的。 甲骨文用作地名。金文用作人名,員鼎:「王獸(狩)……王令員執犬」。戰國竹簡讀作「損」,表示損傷,《郭店楚簡.老子乙》簡3:「為道者日員(損)」。又通假為「云」,表示說,《郭店楚簡.緇衣》簡9:「《寺(詩)》員(云)」,「《詩》云」即「《詩》說」。 漢帛書用作本義,讀為天圓地方之「圓」,《馬王堆.却穀食氣》第6行:「員(圓)者天也。」 《說文》:「員,物數也。从貝,囗聲。凡員之屬皆从員。𪔅,籒文从鼎。」 | |||||||||||
娩 | 分娩的「娩」《說文》作「㝃」,從「子」,「免」聲,仍然保留意符「子」。《說文》:「㝃,生子免身也。从子,从免。」 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分娩,《合集》6948:「婦好娩嘉。」婦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,「娩嘉」指分娩順利。戰國竹簡通假作「免」,《郭店楚簡.六德》簡28:「袒娩(免)為宗族也」,此句敍述古代喪禮中無喪服之制,「袒娩」讀作「袒免」,表示脫去上衣,除去帽子。 | |||||||||||
宮 | 甲骨文不從「吕」(「吕」即「呂」字,「呂」象兩個金餅,與象宮室的「宮」字無關),但後來與「呂」相混。徐中舒認為象門與屋頂通氣窗,呈吕形,故名為宮。按方形有時重疊,李說較合理。甲骨文兩方形或以為「宮」之初文,或以為「雝」之初文,參見「雝」。 甲骨文表示商王的居室,又用為地名。金文或加「九」為聲符,用法有四:一,表示居所、宮室,殷簋:「王才(在)周新宮」;二,表示宗廟,夨方彝:「明公用牲于京宮」;三,五音之一,曾侯乙鐘:「姑洗之宮」;四、用作氏名和人名,舍父鼎:「辛宫易(賜)舍父帛金」。 《說文》:「室也。从宀,躳省聲。凡宮之屬皆从宮。」《爾雅.釋宮》:「宫謂之室,室謂之宫。」 | |||||||||||
旁 | 甲骨文用為地名,如《合集》36945:「癸亥王卜,才(在)旁,鼎(貞):旬亡[𡆥犬](憂)。」又有「旁方」,是方國名,如《屯南》918:「鼎(貞):王令旁方㚔。」 金文用為人名,如旁肁鼎:「旁肁(肇)乍(作)尊諆。」又讀為「方」,表示方位,如者減鐘:「聞于四旁(方),子子孫孫永保是尚。」 簡帛材料表示旁邊,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7背1:「宇四旁高,中央下,富。」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134行:「或在鼻,或在口旁,或齒齦,或在手指。」又用作地名,如《清華壹.楚居》簡6:「酓(熊)延自旁屽徙居喬多。」「旁屽」、「喬多」皆是地名,「熊延」是楚王,指楚王熊延從旁屽遷居到喬多。 傳世文獻中「旁」還表示廣泛、普遍。如《尚書.說命下》:「惟說式克欽承,旁招俊乂,列于庶位。」《漢書.地理志》:「昔在黃帝,作舟車以濟不通,旁行天下。」 「旁」又表示另外的、別的。如《韓非子.顯學》:「今夫與人相若也,無豐年旁入之利,而獨以完給者,非力則儉也。」唐代李白〈公無渡河〉:「旁人不惜妻止之,公無渡河苦渡之。」 「旁」還表示將近,如《莊子.人間世》:「其高臨山十仞而後有枝,其可以為舟者旁十數。」又表示偏頗、不正,如《荀子.議兵》:「旁辟曲私之屬為之化而公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