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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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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篆 | 金文 | (部件樹) | 甲骨 | (部件樹) | 簡帛文字 | 其他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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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說文》 | 解釋 | 部居 | 相關異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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貲 | 小罰以財自贖也。从貝,此聲。《漢律》:民不繇貲錢二十二。〔即夷切〕 (131 / 127) | 貝 |
《廣韻》 | 頁碼 | 反切 | 註解 | 中 古 音 |
聲母 | 清濁 | 部位 | 聲調 | 韻攝 | 韻目 | 開合 | 等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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貲 | 46 | 即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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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 | 全清 | 齒 | 平 | 止 | 支/支 | 開 | 三 |
形義通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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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: 金文與篆文從「貝」,「此」聲,本義為罰繳財物。 23 字 詳解: 金文與篆文從「貝」,「此」聲,本義為罰繳財物。《說文》:「貲,小罰以財自贖也。从貝,此聲。《漢律》:『民不繇貲錢二十二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小罰㠯財自贖也。貲字本義如是。引伸爲凡財貨之偁。从貝,此聲。……《漢律》:『民不繇,貲錢二十三。』……《漢儀注》曰:『人年十五至五十六,出賦錢人百二十爲一筭。又七歲至十四,出口錢人二十。以供天子。至武帝時又口加三錢以補車騎馬。』見《昭帝紀》、《光武紀》二注及今《四庫全書》内漢舊儀。按,《論衡.謝短篇》曰:『七歲頭錢二十三』,亦謂此也。然則民不傜者,謂七歲至十四歲。貲錢二十三者,口錢二十併武帝所加三錢也。」 金文用作本義,如不降矛:「不降棘余子之貲金。」金文中的「金」即後世的青銅,「貲金」表示罰繳的青銅。 簡帛文字亦用作本義,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115:「不從令者貲一甲」,意謂不從命令者罰繳一甲。 古書「貲」通作「資」,表示財貨,如《史記.司馬相如列傳》:「以貲為郎,事孝景帝」。郎為郎官,是漢代的宮廷宿衛侍從之官,全句意謂他憑藉家中富有的資財而被授予郎官之職,侍奉孝景帝。 466 字 相關漢字: 貝,此,金,資 |
粵語音節 | & 根據 | 同音字 | 詞例(解釋) / 備註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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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p22 | 周p168 | ||||
李p120 | 何p153 | |||||
HKLS | 人文 | 同聲同韻 | 同韻同調 | 同聲同調 | 財貨 |
其他方言讀音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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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字庫於「貲」字下錄有2個方言點的讀音 | 詳細資料 |
成語彙輯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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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費不貲, 不貲之分, 不貲之恩, 不貲之損, 不貲之費… | (5/20) | 詳細資料 |
詞類 | 英文意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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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. | price; money, fund |
v. | impose; impose poll tax; coun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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