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義通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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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 形義通解
」字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或為古人所想象的動物(郭沫若),後世多假借指欺詐,引申有猜度、憂慮之義。
」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與「」同,說明「」為虎類動物的名稱。《說文》:「虞,騶虞也。白虎黑文,尾長於身。仁獸,食自死之肉。从虍,吳聲。《詩》曰:『于嗟乎,騶虞。』」《尚書大傳.西伯戡黎》;「之於陵氏,取怪獸,大;不辟虎狼,閒尾倍其身,名曰虞。」舊注:「虞,蓋騶虞也。」一說以為「」亦為聲符,「」為雙聲符字(袁家麟),可備一說。
金文「」用作姓氏,散氏盤:「豆人虞丂、彔貞。」又用作國名,宜𥎦夨𣪕:「王令虞𥎦(侯)夨曰。」《史記.吳太伯世家》:「是時周武王克殷,求太伯、仲雍之後,得周章。周章已君吳,因而封之。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虛,是為虞仲,列為諸侯。」另,「」又讀為「」,指永遠,恒𣪕蓋:「其萬年世子子孫孫虞(永)寶用。」
秦簡「」為「」之誤,「」指用來掛鐘的木架,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125:「縣、都官用貞(楨)、栽為傰(棚)牏,及載縣(懸)鐘虞〈虡〉用𨍮(膈),皆不勝任而折。」全句指縣、都官用木棍、木板編成的築牆用的模板,以及掛鐘木架上的橫木,都不堪受力而折斷了。
漢帛書「」指戒備,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171行:「是以晉國之慮,奉秦,以重虞秦。」
傳世古籍「」、「」兩字多有通用,如《孟子.盡心上》「驩虞」即是。後人假借」來表示「預計」、「揣度」等高度抽象的意涵,《爾雅.釋言》:「虞,度也。」傳世古籍如《孫子.攻謀》:「以虞待不虞者勝」,《左傳.宣公十五年》:「我無爾詐,爾無我虞」中的「」可解為猜疑。字又引申有戒備之義,《國語.晉語四》:「過衛,衛文公有邢、翟之虞,不能禮焉。」韋昭注:「虞,備也。」「」又引申指憂患,《左傳.昭公四年》:「君若茍無四方之虞。」王引之《經義述聞》:「虞,憂也。」至於《周易》提到的「憂虞」即意謂憂心地預料未來。參見「」。
盂是古代一種盛食物的器具。《說文》:「盂,飯器也。从皿亏聲。」
盂是古代一種盛食物的器具。《說文》:「盂,飯器也。从皿亏聲。」甲骨及金文均從于從皿,是一形聲字,于是聲符。不過,于除了是聲符外,其實本義應是「吁氣」的「」出的一口氣〔參見「」字通解〕。其實,於甲骨文中,「」字簡直像一「竽管」〔管中有一口「」氣〕。而此字大概漸省略成為金文中的「」字的一種較一般「」為複雜的寫法。今觀甲骨文中的盂字都有以較複雜的于字作為聲符的;而存世金文的「」字,雖然絕大多數都簡單地從「」和「」,但我們赫然發現商代「帚小室盂」中也有一個盂字,其中用作聲符的「」也是寫成較複雜的寫法〔即帶有部份竽管管壁〕。我們的解釋是:「」字一如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諸字一樣,都與人的呼吸氣息有關,故其於遠古的本義是「吁氣」,但後來因被借作虛字的「」,並久借不還,後來乃有需要分階段於已被混淆的「」字的基礎上加注義符,因而先後產生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字。而「帚小室盂」中較複雜的盂字,反映了「」也曾被假借作「盤盂」意義的器皿,因而要以「」作為類首,而成為一罕見的盂字。
最後,「馬王堆‧戰國縱熿家書」中即曾有「盤盂」寫作「盤竽」者,是竽通作盂的又一側證。參見、「」、「」。
甲金文象用雙手抓住一人的頭部拖拉(王筠、于省吾),本義是拖拽、拖拉。後假借為須臾之「」。
甲金文上從雙手(「」),中間從「」,象用雙手捉持一人的頭部或頭髮拖拉、拖行(王筠、于省吾)。後來雙手變為「𦥑」。《說文》:「𠒍(臾),束縛捽抴爲臾。从申从乙。」王筠《說文句讀》:「束縛其人,捽持其髮而拖之也。」「」字後來假借為須臾之「」,表示片刻、短暫,《荀子.勸學》:「吾嘗終日而思矣,不如須臾之所學也。」
甲骨文意義不明,《合集》1107:「臾用王」,何琳儀引《集韻》認為「」表示善,但沒有詳解。
金文用作人名,師臾鐘:「師臾其萬年永寶用亯(享)。」「」是官名,一種軍事長官,「」是人名,意謂師臾萬年永遠珍重此鐘,用來享祭,祭祀祖先。
戰國竹簡指古代陰陽家的一種占卜術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35正:「禹須臾」,《後漢書.方術傳》:「須臾」,李賢注:「須臾,陰陽吉凶立成之法也。今書《七志》有《武王須臾》一卷。」(參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)日書中的「須臾」是一種占卜術,稱為「禹須臾」或「武王須臾」,是把這一類占卜術假託於禹或武王,可能表示與禹或武王有關,或者是起源於禹或武王的占卜。
漢帛書通假為「」, 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271行:「薑、椒、朱(茱)臾(萸)」。「茱萸」是植物名。香氣辛烈,可入藥。古俗農曆九月九日重陽節,佩帶茱萸能祛邪辟惡。
甲金文象斧鉞之形,是一種古兵器,「」的初文。
甲金文象斧鉞之形,是一種古兵器,「」的初文。《說文》:「戉,斧也。从戈、𠄌聲。《司馬法》曰:『夏執玄戉,殷執白戚,周左杖黃戉、右秉白旄。』凡戉之屬皆从戉。」甲骨文多假借為「」,表示年,《合集》37849:「今戉(歲)受禾」。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斧形兵器,虢季子白盤:「睗(賜)用戉,用政(征)䜌(蠻)方。」又用作國名,越王不壽劍:「戉(越)王不壽自乍(作)用僉(劍)」。
甲金文象多足蟲之形,是「」之初文(唐蘭、裘錫圭)。
甲金文象多足蟲之形,是「」之初文(唐蘭、裘錫圭)。
」亦作「𧋛」、「𧒔」,《說文》:「𧒔,多足蟲也。从䖵求聲。𧋛,𧒔或从虫。」此外,《說文》認為「」字是「」的古文,不確,甲金文中「」、「」用法有別,應為二字。
甲骨文假借為祈求、求索義;又讀為咎,表示咎禍。金文用義有三,一,表示尋求、尋找,曶鼎:「求乃人,乃弗得」。二,表示選取,邾君鐘:「邾君求吉金,用自乍其龢鐘。」三,表示祈求,𦅫鎛:「用求丂(考)命彌生」。
甲骨、金文、小篆從「」從「」,木在囗中,「」亦作聲符。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門檻。
甲骨、金文、小篆從「」從「」,木在囗中,「」亦作聲符。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,段玉裁注「」字曰:「謂當門中設木也。」俞樾:「困者,梱之古文也。《木部》:『梱,門橛也。从木,困聲。』困既从木,梱又以木,緟椱無理,此蓋後出字,古字止作困。从囗者,象門之四旁,上為楣,下為閫,左右為根也,其中之木即所謂橜也。」「」的本義是門檻。由此義引申出阻礙之意。《周易.困》:「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」即亂石阻礙前進的道路,又有蒺藜佔據於其上。從阻礙、限制義又引申為處於艱難困苦的境況之中。《史記.屈原賈生列傳》:「齊竟怒不救楚,楚大困。」意指齊國因為痛恨楚國背信棄義,不出兵相救,楚國陷入十分困難的境地。後再引申為包圍之義,即圍困。諸葛亮〈後出師表〉:「其用兵也,仿佛孫、吳,然困於南陽。」意指曹操用兵之法好像孫臏吳起,但曾在南陽被圍困。後來「」字又解作疲憊。唐白居易〈賣炭翁〉:「牛困人飢日已高,市南門外泥中歇。」指牛隻疲倦了,賣炭翁餓了,就在市集南邊的城門外休息。「」後因假借義太多,加義符「」,另造「」字;或加義符「」,另造「」字,以表示本義(俞樾、楊樹達)。
甲骨文用作祭名(郭沫若),《合集》:「其困於上甲,雨?」「上甲」是殷人先祖;卜辭意指向上甲進行祀禮,會否下雨?
金文用義不明,疑為官職名。父丁困册爵:「父丁困册。」
秦簡用作本義,即「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2叄:「行到邦門困(閫)。」「門閫」就是直豎於門中間的門限。又解作處於困難的人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3:「孤寡窮困。」即孤兒、寡婦、處於貧窮、艱難的人。
楚簡解作盡、極。《上博楚竹書七.凡物流形甲》簡24:「識險而困,識困而復。」意謂知道危險則知道極限,知道極限就回頭。
漢帛書用作圍困之義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263行:「是我困秦、韓之兵,免楚國楚國之患也。」「楚國」二字重覆;意謂是我(陳軫)圍困秦韓兩國的軍隊,除去楚國的禍患。
《說文》:「困,故廬也。从木在囗中。」「故廬」即舊房子。
從「」,「」聲。「」是樹木名,但古書中不見此用法。「」多用其假借義,表示秤錘,即用來使秤平衡、量度物件重量的金屬錘,相當於後來的砝碼。
從「」,「」聲。「」是樹木名。《爾雅.釋木》:「權,黃英。」《說文》:「權,黃華木。从木,雚聲。」但古書中不見此用法。「」多用其假借義,表示秤錘,即用來使秤平衡、量度物件重量的金屬錘,相當於後來的砝碼。《廣雅.釋器》:「錘謂之權。」如《論語.子罕》:「可與立,未可與權。」朱熹集注:「權,秤錘也。所以稱物而知輕重者也。」《禮記.大傳》:「立權、度、量,考文章,改正朔,易服色。」孔穎達疏:「權,謂稱錘。」
」也泛指秤,即量度物體重量的器具。如《論語.堯曰》:「謹權量,審法度,脩廢官,四方之政行焉。」何晏集解:「權,稱也。」《漢書.律曆志上》:「權者,銖、兩、斤、鈞、石也,所以稱物平施,知輕重也。」
」作動詞表示量度。如《國語.周語》:「古者,天災降戾,於是乎量資幣,權輕重,以振救民。」韋昭注:「權,稱也。」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權,然後知輕重;度,然後知長知。」
」引申表示衡量、比較。如《呂氏春秋.慎勢》:「權輕重,審大小,多建封所以便其勢也。」《淮南子.要略》:「若劉氏之書,觀天地之象,通古今之論,權事而立制,度形而施宜。」
」表示平衡、平均。如《周禮.考工記.弓人》:「九和之弓,角與幹權。」鄭玄注:「權,平也。」北宋蘇軾〈上皇帝書〉:「古者建國,使內外相制,輕重相權。」
」也表示權力。如《左傳.襄公二十三年》:「既有利權,又執民柄,將何懼焉?」《戰國策.秦策三》:「善為國者,內固其威,而外重其權。」
」表示變通、權變,在古書中與「」(不變的道理)、「」相對。《說文》:「一曰:反常。」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權,又為權變之權。」如《公羊傳.桓公十一年》:「權者何?權者反於經,然後有善者也。」《孟子.離婁上》:「男女授受不親,禮也;嫂溺,援之以手者,權也。」趙岐注:「權者,反經而善也。」
」表示謀略、權謀。如《左傳.宣公十二年》:「軍行,右轅,左追蓐,前茅慮無,中權,後勁。」杜預注:「中軍制謀,後以精兵為殿。」《荀子.王霸》:「故用國者,義立而王,信立而霸,權謀立而亡。」
」還表示暫代官職。《舊唐書.高祖紀》:「天策上將府司馬宇文士及,權檢校侍中。」《宋史.李綱傳》:「積官至監察御史,兼權殿中侍御史。」
」可作副詞,表示暫且。如《漢書.王莽傳上》:「周公權而居攝,則周道成,王室安;不居攝,則恐周隊失天命。」《文選.左太沖〈魏都賦〉》:「權假日以餘榮,比朝華而菴藹。」李善注:「權,猶苟且也。」
」之古文作「」,《廣韻》:「氒,古文厥字」。甲金文「」象橫置之矢栝之形(郭沫若、羅振玉)。本義是箭本扣弦處,假借為人稱代詞。
」之古文作「」,《廣韻》:「氒,古文厥字」。甲金文「」象橫置之矢栝之形(郭沫若、羅振玉)。本義是箭本扣弦處,假借為人稱代詞。
金文「」字皆向左。今典籍皆作「」而不用「」,敦煌本隸古定《尚書》皆作「」(容庚)。
裘錫圭認為「」是「」字的橫置,姑備一說。
」之用義相當於「」,《史記》引《尚書》「」多改譯為「」。甲骨文通讀為「」,為擬測之詞。金文用作人稱代詞,𤼈鐘:「丕顯高且(祖)、亞且(祖)、文考,克明氒(厥)心」,又用作指示代詞,盂鼎:「畯(允)正氒(厥)民」,意謂信實地治理他的人民。
古文字「」、「」形近而混,參見「」。
《說文》:「氒,木本。从氏。大於末。讀若厥。」
《說文》:「厥,發石也。从厂欮聲。」
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聲。本義是分解、分裂。
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聲。本義是分解、分裂。《說文》:「列,分解也。」如《管子.樞言》:「先王不貨交、不列地,以為天下。」《史記.田叔列傳》:「衛將軍從此兩人過平陽主,主家令兩人與騎奴同席而食,此二子拔刀列斷席別坐。」此義後來寫作「」。《荀子.哀公》:「兩驂列,兩服入廄。」楊倞注:「列與裂同。」睡虎地秦簡《秦律十八種》:「車蕃(藩)蓋強折列(裂)。」簡文作「」,讀為「」。
」表示行列,如《左傳.襄公十五年》:「王及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甸、采、衛、大夫,各居其列,所謂周行也。」《史記.屈原賈生列傳》:「上官大夫與之同列,爭寵而心害其能。」又專指軍隊的陣列、陣法。《廣韻.薛韻》:「列,陣也。」如《左傳.僖公二十二年》:「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濟。」《吳子.料敵》:「敵人遠來新至,行列未定可擊。」
」也表示排列、陳列,如《禮記.禮運》:「陳其犧牲,備其鼎、俎,列其琴、瑟、管、磬、鍾、鼓,脩其祝、嘏,以降上神與其先祖。」《荀子.王霸》:「相者,論列百官之長,要百事之聽,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,度其功勞,論其慶賞,歲終奉其成功以效於君。」楊倞注:「列,置於列位也。」
」表示眾多、各個,如《左傳.昭公二十三年》:「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,固周制也。」《荀子.天論》:「列星隨旋,日月遞炤。」楊倞注:「列星,有列位者,二十八宿也。」 《史記.高祖本紀》:「列侯諸將無敢隱朕,皆言其情。」
」表示陳述,如《史記.伯夷列傳》:「孔子序列古之仁聖賢人,如吳太伯、伯夷之倫詳矣。」《漢書.司馬遷傳》:「拳拳之忠,終不能自列,因為誣上,卒從吏議。」顏師古注:「列,陳也。」
」通作「」。《說文》段注:「古假借烈為列。」如《戰國策.韓策二》:「非獨政之能,乃其姊者,亦列女也。」吳師道注:「列、烈通。」《文選.司馬相如〈喻巴蜀檄〉》:「名聲施於無窮,功列著而不滅。」舊校:「五臣本作烈。」參見「」。
」亦可作量詞。《朱子語類》卷89:「今不異廟,只共一堂,排作一列,以西為上。」又如「一列火車」。
甲骨文「」是麥子之「」的象形初文,後假借為來往之來,久借不還。一說「」被借用作去來之來,並加注義符「」(象腳掌向下形,參見「」)以明示其行動義。然而,由於來去之來字常用,為刻寫之便,又省掉「」(參洪家義)。而「」字原本的來往之來義,卻用作麥子之麥義。
先就字形方面說「」字的演變。甲骨文「」象麥子,是麥子之麥的本字,一般以為指小麥。字形中間是直上的麥穗,兩邊葉子下垂,葉下是莖和根。其字上端或加斜或橫畫。麥穗直上,因為麥莖堅強,中空有節似竹(參羅振玉、張哲)。
不少甲骨文「」字上端加斜或橫畫,有學者認為其字最初本應無橫或斜畫,後來增一斜或橫畫以辨其初義(麥子之來)與假借義(往來之來)。不過,在實際甲骨文文例中未見明確而一致的應用此區分(參季旭昇)。換言之,即或字無增一橫或斜畫,有用以表達麥子之來的情況,亦有表示到來之來的例子。或說橫畫可能是無深意的贅筆(參裘錫圭),或說是飾筆(參《古文字譜系疏證》)。另有學者認為横畫代表麥穗(如李裕)。
金文承甲骨文字形,有的作整株麥子之象形,有的在字形上端加一橫畫,但(多)不封頂。第二種字形較為常見。
以下就「」的用義作簡單的說明。
在甲骨文的用法方面,於此提出五點。一,卜辭中「」少見用作本義(即麥子)的例子,僅有的如︰「乙亥卜,受來禾。 二」(《甲骨文合集》33260),其中「受來禾」之「」應讀作「」。意思是「卜問︰受來(麥)呢?還是受禾呢?」即卜問哪一種作物收成會好(參溫少峰,袁庭棟)。
二,「」用其假借義的例子,卜辭多見。表示由某處至某處時,有的用為來去之來,有的用作來往之往。用作返也、還也之意,常見的例子如「往來亡災」(按︰「」即無也),意近「出入平安」。又如「缶不其來[見]王」(《甲骨文合集》1027正)。又或如「來雨自西」(《甲骨文合集》12872)。另外,甲骨文中常見「王來正(征)人方」一語,表示王往征伐人(「」乃方國名)。此處「」用其往來之「」意。
三,用以表示來貢之意,如「奚來白馬」(《甲骨文合集》9177正)。又如「來馬」、「來牛」之類(參李孝定、姚孝遂)。
四,用為將至、將來之義,如卜辭中「來歲」一語即明年、來年之意。卜辭於一旬內之干支稱「」,下一旬之干支稱「」,再下一旬之干支稱「」(參姚孝遂)。對於卜辭中「」表示較近的將來而「」表示較遠的將來之說,可參吳其昌。
五,用作地名,如「己未卜,今日不雨,才(在)來。」(《甲骨文合集》20907)其中「」可能是「」,春秋時被齊靈公所滅,地處今山東黃縣萊子城。《左傳.襄公六年》︰「齊侯滅萊。」
金文用義方面,主要有三(參《金文形義通解》)。其一,用作到來之來,如史牆盤︰「徽史刺(烈)祖廼來見武王」。其二,用為名字,見鼄來隹鬲︰「鼄(邾)來隹乍(作)貞(鼎)」。其三,用作來年之來,如曶鼎︰「東宮廼曰︰『賞(償)曶禾十秭,遺十秭,為廿秭,[若]來歲弗賞(償),則付卌(四十)秭。』」「來歲」即來年、明年。
從以上甲金文的用例可見,「」皆有假借表示由彼至此、由遠到近,或從某處至某處。《爾雅.釋詁上》︰「來,至也。」《玉篇.來部》︰「來,歸也。」另外,甲金用例中,亦有借「」表示將來或將至義,這該是把前述由遠至近之義應用於描述或衡量時日之遠近的做法。《荀子.解蔽》︰「不慕往,不閔來。」
另外,楚簡中有來字異體[來止],上從來下從止(參劉釗),其中「」應是義符。例如︰「其民者,若四時一遣一[來止],而民弗害也」(郭店楚簡.語叢四.21)。其中[來止]明顯用作來去之來。
《說文》訓「」曰︰「周所受瑞麥來麰。一來二縫,象芒朿之形。天所來也,故爲行來之來。《詩》曰:『詒我來麰。』凡來之屬皆从來。洛哀切。」對於許慎關於來麥「天所來也」一訓,有人或許認為是莫名其妙,對此李裕提出了一個可供參考的說法。根據一些人類文化歷史及考古學的研究,許多神話與傳說,往往與真實的歷史密切關連。中國古有麥子「天所來也」之說,此現象反映一種可能︰麥子非中國土產(按︰小麥的原產地在中東的新月沃土,中國的小麥可能自西域傳入)。小麥之來用作行來之來,是由於「麥種得自外來」(參張舜徽)。這個說法可算是對許慎所言「天所來也」的一個合理補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