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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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「」字會人站立(大)拄杖(丨)側首(◎)猶豫,失去方向,本義是疑惑。
」的初文乃一會意字。甲骨文從大(上面◎)從丨,象人站立(大)拄杖(丨)側首(◎),不知往哪兒走,東張西望,有所疑惑之形(何琳儀)。
《說文》的解釋是:「疑,惑也,從子、止、匕,矢聲。」徐鍇曰:『止,不通也。𠤕,古矢字。反匕之幼子多惑也。』」此中,徐鍇把站立的人的側首了解為「反匕」並解之為「幼子多惑」,是未見甲骨金文字形中的成年人直立的身形所得之見而已,但言「多惑」卻是對的。至於認為「止、不通」亦可再議,因為甲骨及金文加從彳、亍、或止,其實要表示的,正是於道途中或生活處境中的猶豫,「」、「」象道路之形,見歧路有疑之意。至於金文中一些古「」字之從「」,雲夢秦簡及馬王堆帛書中的「」字之從「」從「」,篆隸以後之從「」或從「」,都可能是不同時期標聲用的聲符。整體而言,「」首先是一極傳神的會意字,後來才加上音符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(象刷子)從「」,象飲食完畢清洗器皿,本義是飲食完畢。引申表示終了、完結的意思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(象刷子)從「」,象飲食完畢清洗器皿,本義是飲食完畢。引申表示終了、完結的意思。
金文有兩種字形,第一種上承甲骨文,象手拿刷子清洗盆子;第二種字形象刷子的部分訛變為火,象在盆中燒物之形,猶如今天的化寶盆,是灰燼、餘燼的「」的初文。《說文》:「㶳,火餘也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。金文表示竭盡,中山王方壺:「渴(竭)志盡忠,以佐佑厥闢,不貳其心。」又表示完全,商鞅量:「廿六年,皇帝盡并兼天下」,指秦始皇完全統一天下。
《說文》:「盡,器中空也。从皿,㶳聲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在袋(袋形以◎表示)中,象箭插在袋子裏,本義是箭袋。
甲金文從「」在袋(袋形以◎表示)中,象箭插在袋子裏,本義是箭袋,是「」的象形初文。西周金文「」形漸漸訛變,矢鏃與袋子合併而成「」形,故隸定為「𤰈」,為「」字所從,參見「」。而「」是後起的形聲字,從「」,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箙,弩矢箙也。从竹,服聲。《周禮》:『仲秋獻矢箙』。」段玉裁注:「〈司弓矢〉曰:『中秋獻矢箙。』注曰:『箙,盛矢器也,以獸皮爲之,按本以竹木爲之,故字从竹。」
」和「」是兩種不同的盛載箭矢的器皿,「」用於收藏箭矢,把整支箭都包裹起來,「」可由弓箭手背負起來,露出箭尾,可以隨時抽箭發射。參見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箙,弩矢箙也。从竹,服聲。《周禮》:『仲秋獻矢箙。』」指用竹、木或獸皮等製成的盛箭工具。
甲骨文用作族氏名、貞人名、地名;又用作祭祀時宰殺牲畜的方法。
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箭袋。毛公鼎、番生簋蓋:「簟弼(茀)魚𤰈(箙)」,《詩.采芑》:「簟茀魚服」。意謂用竹簟製的車蔽(指車之前後設置的屏障,以遮蔽乘客),用魚皮製的箭袋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具備,伯唐父鼎:「白(伯)唐父告𤰈(備)」,意謂伯唐父宣告(祭禮)完備。
戰國竹簡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簡.尊德義》簡26-27:「民五之方各(格),十之方靜(爭),百之而句(後)𤰈(服)。」意謂對民眾之愛,給予五分,民眾會鬬,給予十分,民眾會爭,給予百分,民眾才會安穩(劉釗)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簡.語叢三》簡39:「勿(物)不𤰈(備),不城(成)仁。」意謂物不齊備,不能成就仁德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戈割耳。古時戰爭殺敵,割取敵人首級,以計數論功,為了攜帶方便,改為割取左耳,本義是割耳,引申為俘獲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戈割耳。古時戰爭殺敵,割取敵人首級,以計數論功,為了攜帶方便,改為割取左耳,本義是割耳,引申為俘獲。參見「」。金文訛變為從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軍戰斷耳也,《春秋傳》曰:『以為俘聝。』从耳,或聲。馘,聝或从首。」《字林》:「截耳則作耳傍,獻耳則作首傍。」「」指截耳,「」指獻首,兩者常通用,又是一字的異體,先秦經傳多作「」。《詩.皇矣》:「執訊連連,攸馘安安。」毛傳曰:「馘,獲也。不服者殺而獻其左耳曰馘。」
甲骨、金文字形有爭議,甲骨有兩種字形,第一種從戈從耳,取義於以戈斷耳,與商代銘文相合(于省吾、姚孝遂)。第二種字形從戈從目從◎,象軍戰斷首繫於戈纓之上,古文字偏旁多以目代首,此形乃《說文》或體「」字所本(李孝定)。兩種字形卜辭皆用為人名或地名,未見有斷耳、斷首之義。
商代金文亦有從耳從戈之形,應為氏族徽號。西周以後,金文「」從戈從倒首之形,學者多以為從或從爪(孫詒讓),一說從戈從爪(吳大澂),一說與「」字相同(劉心源、丁佛言);張世超等認為從戈從倒首之形,後頭形漸省去,剩下倒垂之髮,「」字中的口是頭形的簡化,此說似較可取,可與《說文》或體「」互參。金文「」用作名詞,表示割取之首級或斷耳。如[冬戈]簋:「隻(獲)聝百」,虢季子白盤:「𧻚𧻚子白,獻聝于王。」小盂鼎:「隻(獲)聝四千八百□二聝」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是武器,方稚松疑◎是「」牌的象形初文,本義應為攻擊、擊打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是武器,方稚松疑◎是「」牌的象形初文,本義應為攻擊、擊打。
《說文》:「肇,擊也。从攴,肈省聲。」「」字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象以戈擊戶之形(丁山、李孝定)。
金文舊多解釋為語氣詞,無義(楊樹達)。最新考釋認為表示勤敏之意,梁其鐘:「梁其肇帥井皇且(祖)考,秉明德。」蔡侯盤:「肇佐天子」。[录見]簋:「肇亯(享)」,享表示侍奉,全句表示勤敏侍奉君主(參陳英傑)。
後世「」表示開始,《廣韻》:「肇,始也。」
甲骨文從兩「」從「」。「」象高出地面之形,兩「」一在「」之下,一在「」之上,會踊上高堂之意,是登上高處的「」的表意初文。(陳劍)
甲骨文從兩「」從「」。「」象高出地面之形,金文可單獨成字,隸定為「」,是「」的初文。(唐蘭)甲骨文兩「」,一在「」之下,一在「」之上,會踊上高堂之意,是登上高處的「」的表意初文。(陳劍)金文兩「」中間從「」,陳劍認為可看作全字的聲符,從「」變為「」存在有意的「變形音化」的因素。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後又作「」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。《合集》22249:「癸子(巳)卜,鼎(貞):子踊亡𡆥(憂)。」
金文音近讀為「」。五年琱生尊:「用祈踊(通)彔(祿)、[貝手]屯(純)、霝冬(終)。」「通祿」是金文常見習語。
古書中「」表示登上義的例子如《春秋公羊傳.成公二年》:「蕭同姪子者,齊君之母也,踊于棓而窺客。」何休注:「踊,上也。」「」是踏腳的跳板,「踊于棓而窺客」意謂登上跳板偷看來客。又如《晏子春秋.內篇雜下》:「景公為路寢之臺,成,而不踊焉。」
」又表示跳躍。《說文》:「踊,跳也。」如《左傳.僖公二十八年》:「距躍三百,曲踊三百。」杜預注:「曲踊,跳踊也。」《史記.齊太公世家》:「門開而入,枕公尸而哭,三踊而出。」
」也特指古代受刖刑後所穿的一種特製鞋。《廣韻.腫韻》:「踊,刖者以之接足。」如《左傳.昭公三年》:「國之諸市,屨賤踊貴。」杜預注:「踊,刖足者屨。」「屨賤踊貴」意謂普通的鞋便宜,而這種特製的鞋貴。
」還表示物價上漲。如《史記.平準書》:「物踊騰糶,米至石萬錢,馬一匹則百金。」《魏書.韓麒麟傳》:「今秋京都遇旱,穀價踊貴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◎,◎象樹木枝條之形,字會以戈砍斷樹木頂端枝條之意,本義是翦除草木,引申成翦滅之義(陳劍)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消滅,《合集》6057反:「翦二邑」,即消滅兩個村邑。又《合集》7071:「翦望乘邑」,望乘是一位武將,全句指消滅望乘所擁有的封邑。
金文「」又可解作攻克,如史牆盤:「粵武王既翦殷」,即武王既消滅殷商。《詩.魯頌.閟宮》:「后稷之孫,實維大王。居岐之陽,實始翦商。」鄭玄箋:「翦,斷也。大王自豳徙居岐陽,四方之民咸歸往之,於時而有王迹,故云是始斷商。」
傳世古籍或用作本義,指翦除草木,如《詩.召南.甘棠》:「蔽芾甘棠,勿翦勿伐。」指像蔽芾般的小甘棠,不要翦去,不要伐擊(孔穎達)。參見「巿」。「」字或寫作「」,《尚書.蔡仲之命》:「成王東伐淮夷,遂踐奄。」孔穎達正義:「鄭玄讀『踐』為『翦』,翦,滅也。」
甲金文字為「」的初文,戰國以後借用從「」,「」聲的形聲字來表示翦除之義。《說文》:「翦,羽生也。一曰𠂕羽。从羽,前聲。」桂馥義證:「𠂕,俗矢字。」
金文象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形,嘴巴上面長着鬍子,本義是嘴上面的鬍鬚。
金文象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形,嘴巴上面長着鬍子,本義是嘴上面的鬍鬚。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象鬍子的筆畫(以◎表示),象一個正面站立的人,誇大其口,口上長着鬍子,本義是口上面的鬍鬚。後來在象形初文的基礎上加「」為聲符,見於大盂鼎。小篆用意符「」來代替象形初文(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象面頰上的毛),成為從「」,「」聲的形聲字,隸作「」或「」;後來意符「」又可換為「」,成為「」字。《說文》:「頿,口上須也。从須,此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在口上、在頰亦得名須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,金文用作族氏名,甲骨文的人名「」與金文之圖形文字大概屬於同一族,商代人名往往即是其族氏(裘錫圭)。
金文又通假作「」,用作祭名,大盂鼎:「髭(祡)、烝、祀」,祡、烝、祀是三種祭祀的名稱。《說文》:「祡,燒柴焚燎以祭天神」,可見「」是燒柴來敬拜天神的祭祀。
」本指嘴上邊的鬍鬚,《樂府詩集.相和歌辭三.陌上桑》:「行者見羅敷,下擔捋髭鬚。」後泛指鬍須,韓愈〈寄崔二十六立之〉:「連年收科第,若摘頷底髭。」
甲骨文、商周金文從「」從◎,象人口中有牙齒之形,戰國以後加「」或「」作為聲符。本義是牙齒。
甲骨文、商周金文「」字從「」,內象牙齒之形。「」字最初並沒有「」的部件,到了戰國時期或於「」上疊加聲符「」,參見戰國竹簡及《古璽彙編》諸字形。「」與「」形近而混,因此《說文》以為字從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齒,口齗骨也。象口齒之形,止聲。凡齒之屬皆从齒。」
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773甲:「帚(婦)好弗疾齒。」
金文「」指年齒,中山王方壺:「而退與者(諸)侯齒長於𨗥(會)同。」張政烺指「齒長」即依年齒序列,長者在前。銘文全句指退而據年齒先後與諸侯會盟。《左傳.隱公十一年》:「寡人若朝于薛,不敢與諸任齒。」杜預注:「齒,列也。」孔穎達疏:「齒是年齒之別名;人以年齒相次列,以爵位相次列,亦名為齒。」《左傳》全句謂寡人如果到薛國朝見,就不敢和任姓諸國爭先後。
戰國文字用作本義,指牙齒,《上博竹書六.用曰》簡6:「脣亡齒倉(寒)。」又用作年齒,《上博竹書八.子道餓》簡1:「吾子齒年長壴(矣)。」
甲骨文從大從◎,象人雙手持物戴於頭上之形。金文上部變為從「」從「」之形。王蘊智認為字象人戴物而舞,有所祈求之形。與「」字形近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義不詳,金文用作人名、國名。令簋:「戍冀」。
《說文》:「北方州也。从北異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據許說是北方名冀,而因以名其州也,叚借爲望也、幸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