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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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」會兩手執繩牽引之意,本義是牽引。
」是「」的初文,從二「」從「」,會兩手執繩牽引之意,本義是牽引。
」有竪立、平放、傾斜、弧形等,羅振玉謂象玉瑗之形,側視作「」,正視為「O」;高鴻縉謂「象二手執繩牽引」;李孝定釋「象二人相引之形」;按「」構形初義不明,就甲骨字形觀之,高說較合理,本義為援引。《說文》:「引也。從𠬪、從于」。後期金文上方之手形漸變為爪形,「」字於兩手間漸增筆畫,至小篆,兩手所持之物逐漸變化成「」形,已非本意。「」又借為發語詞、連詞,表示於是,久借不歸,後增「」造「」字表示援引之義。另外,由於音近,卜辭中「」又通「」,有變易之義。如《書.盤庚》:「我王來,既爰宅于茲」,「」讀為「」,表示遷居,卜辭有「爰東室」,意同。《小爾雅.廣詁》:「爰,易也。」(參姚孝遂)
金文「」亦用為連詞,表示於是。而「」、「」形近易訛,皆是重量單位,典籍作「」,「」、「」通用。《說文》:「鍰,鋝也。」另參「」。
」的本義是割草。
甲金文「」均從「」從「」,甲骨文或從二「」,會用手割草形。羅振玉︰「從手持斷草是芻也。」本義是割草、刈割。後引申飼養牛馬的草料也叫芻。《說文》:「芻,刈艸也。象包束艸之形。」段玉裁注:「謂可飤牛馬者。」
趙誠則認為象以手將草折斷之形,可備一說。
甲骨文表示喂飼牲畜的草,又表示吃草的牲畜。金文用作地名,又表示喂飼牲畜的草料,公芻權:「公芻半石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衣物。裘錫圭則認為象用手穿着衣服,是「」的初文。現多用姓氏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衣物。裘錫圭則認為象用手穿着衣服,是「」的初文。甲骨文「」作為「」的部件,象手持襁褓接初生嬰兒,參見「」。部分甲骨文上部從「」,裘錫圭指出是「」(手形)的訛變。
」是「」的後起字,加「」或「」造「」字,表示遙遠之意。卜辭辭例所見,「」除用作人名外,還表示遠方,與「」對言。
」字後來加圓圈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(于省吾、陳漢平),作為聲符,參「」。作為甲文部件,◎有置於衣上,而多置於衣中,參「」字甲骨文。按「」、「」古形音極近,應是一字之異體(參郭沫若),「」字未見甲骨文,而「」字甲骨最初只從「」從「」,而「」、「」是「」、「」兩字的主要部件,可視為「」、「」的初文。後來「」上加「」,以標示人首所在,而「」上加「」,以表示遠行。雖然兩字已分化,但作為古文字偏旁,仍有「」、「」不分的情況。「」、「」之圓圈「」多置於「」字中間,除了象玉環,還是聲符。參「」、「」。
金文只見「」而未見「」字,此外,「」亦用作部件,多從「」從「」從◎,參「」、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象形制與「」、「」相類的農具,全字象手持農具,除草開荒,是「」的初文(裘錫圭)。本義是除草,後用來表示恥辱,除草的本義由「」字表示。小篆在象手形的「」下加一點,成為「」。
甲骨文還有從「」從「」一字,裘錫圭認為既可釋為「」,又可釋為「」的初文,象手持農具除草。農耕之始,需要先清除草木,以開墾田地,故「」、「」是一字之分化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除草,《屯南》125:「叀辱(耨)散,禽(擒)。」「」表示芟除草木,全句意謂除草砍木,擒獲(野獸)。野獸藏身草莽林木之中,由於芟除草木而擒獲野獸,是很自然的(裘錫圭)。
金文或加從「」為意符,指言語上的羞辱,泛指一切恥辱。䣄[貝殽]尹朁鼎:「以知卹[言辱]」,意謂知道憂懼恥辱。
戰國竹簡也表示恥辱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36:「古(故)智(知)足不辱」。《郭店簡.老子乙》簡5:「寵辱若纓(驚)」,表示得寵和受辱都使人驚慌。《上博竹書二.從政甲》簡6:「不共(恭)則亡(無)以敘(除)辱」,意謂不恭敬則無法免除恥辱。
白川靜認為「」字之所以有了恥辱、羞辱之義,似乎是因為「」通於「」。與值得尊重的物事相比,感到羞愧自慚,與高貴者相比,感到誠惶誠恐,謂「」。姑備一說。《說文》:「辱,恥也。从寸在辰下。失耕時於封畺,上戮之也。辰者,農之時也。故房星爲辰,田候也。」許慎則認為古代重視農業,失去耕種的時機,須按法度處罰,在封土上受到羞辱,所以本義是除草耕作的「」,引申來表示羞辱、恥辱。
甲金文、篆文從「」,從「」, 字象捕鳥於手之形,引申而有捕獲或獵獲的意思,是「」的初文。
甲金文、篆文從「」,從「」, 字象捕鳥於手之形,引申而有捕獲或獵獲的意思,是「」的初文。《說文》:「鳥一枚也。从又持隹。持一隹曰隻,二隹曰雙。」 《說文》釋作「鳥一枚」,即單位詞義,應當是借用的。
」可表示單獨,唐韓愈〈祭十二郎文〉:「兩世一身,形單影隻。」
」也用作量詞。《後漢書‧方術傳上‧王喬》:「於是候鳧至,舉羅張之,但得一隻舄焉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火在屋下索物,會搜索、搜尋之意,是「搜索」的「」的初文。(朱駿聲)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火在屋下索物,會搜索、搜尋之意,是「搜索」的「」的初文。(朱駿聲)或省「」形,亦同。漢簡的字形「」形和「」形逐漸結合,再稍訛變就成了後世所寫的「」形。(季旭昇)「」後假借為長老之稱,又在「」的基礎上加上「」形,分化出「」表示搜索義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。如《合集》3907反:「自叜。」
秦簡表示老者,如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20-21伍:「故某慮贅壻某叟之乃(仍)孫。」整理者翻譯為已故某閭贅壻某人的曾孫。
傳世文獻也表示老者。《說文》:「叜,老也。」《釋名.釋親屬》:「叟,老者稱也。」如《國語.齊語》:「昔吾先王昭王、穆王,世法文、武遠績以成名,合群叟。」韋昭注:「叟,老也。」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叟不遠千里而來,亦將有以利吾國乎?」趙岐注:「叟,長老之稱,猶父也。」
「叟叟」是象聲詞,象淘米的聲音。如《詩.大雅.生民》:「釋之叟叟,烝之浮浮。」毛傳:「釋,淅米也。叟叟,聲也。」
𠩺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手持杖打麥之形,乃獲麥之象形字,獲麥象徵足食,故引申有福祉之義(參李孝定)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手持杖打麥之形,乃獲麥之象形字,獲麥象徵足食,故引申有福祉之義(參李孝定)。
𠩺」是「」之初文,後加聲符「」作「」字。古「」、「𠩺」、「」同聲,「」是「𠩺」的聲符,小篆所從之「」應是「」之訛。《詩.周頌.思文》:「貽我來牟」,《漢書.劉向傳》引作「貽我釐麰」,可證「」、「」古同音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表示福祉,「𢓊𠩺」,即是延長福祉之意。金文表示祝福,師𩛥鼎:「𩛥敢𠩺王,卑(俾)天子萬年」,「𠩺王」即祝福周王。又用作國名,典籍作「」,師㝨簋:「率齊帀(師)、㠱、𠩺(萊)、僰、殿左右虎臣正(征)淮夷。」
《說文》:「𠩺,坼也。从攴从厂。厂之性坼,果孰有味亦坼。故謂之𠩺,从未聲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手持羊,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進獻食物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手持羊,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進獻食物。金文或從「」,象雙手形。後來「」改為形近的「」,就成為從「」,「」聲的形聲字了。
《左傳.隱公三年》有「可薦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」一語,而《周禮》、《儀禮》、《禮記》各篇亦有「薦羞」、「膳羞」、「羞庶羞」、「羞牛牲」、「羞羊燔」等用語。《說文》:「羞,進獻也。從羊,羊,所進也;從丑,丑亦聲。」從文字進化的觀點看,「」應該是「」的初文,後因「」字給借作羞恥的「」,遂有人加注「」而得出「」,以表明「」進獻的食物的原義。
甲骨文表示進獻,《合集》30768:「祀其羞,王受又(祐)」,意謂在祭祀中進獻(祭品),王受到保祐。
金文表示進獻,武生鼎:「乍(作)其羞鼎」,「羞鼎」即進獻食物用的鼎。又表示追擊,不其簋蓋:「王令(命)我羞追于西。」多友鼎:「武公命多友率公車,羞追于京𠂤(師)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羞恥,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11:「不羞辱」。
甲骨文表示用手持牲肉祭神,本義是持肉獻祭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手持牲肉祭神,數點象血滴形,或曰象肉汁。本義是持肉獻祭。後期加從「」,「」象祖先或神主的祭牌,強調祭神之義,參「」。「」為殷代五種祭祀其中一種之專名,意為肉祭。《詩.信南山》:「祭以清酒,從以騂牡,享于祖考:執其鸞刀,以啟其毛,取其血膋。」《說文》:「祭祀也。從示,以手持肉。」
」、「」甲文形近,古代血食,祭之事必資於殺,故祭之語亦當原於殺。《呂氏春秋.季秋紀》「豺乃祭獸戮禽」高誘注:「於是月殺獸,四圍陳之,世所謂祭獸。」「」、「」「」同義相通,參「」、「」。
金文除用作人名外,多表示祭祀,如欒書缶:「以祭我皇祖」,邾公華鐘:「台(以)卹其祭祀盟祀」。
甲骨文「」會以兩手張目,或表示用兩手覆蓋於眉目之上,以視察遠處。本義是張目遠望,引申為長遠、美麗。
甲骨文「」從二「」從「」,會以兩手張目,也可能表示以兩手覆蓋於眉目之上以視察遠處,現代人還有這種習慣。《楚辭.哀郢》:「曼余目以流觀」(郭沫若)。本義是張目遠望,引申為長遠、美麗。甲骨文的「」或改換為「」,「」是聲符。金文方面,曼龔父盨加從「」聲,「」象帽子之形,季旭昇認為「」、「」與「」聲音相距較遠,故《說文》認為「」從「」聲未必可信。季旭昇又認為曼龔父盨所從是「」的象形初文,作為「」的聲符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、人名。金文用作國族名,曼龔父盨:「曼龔父乍(作)寶盨。」
戰國竹簡通假作「」,《清華簡一.祭公》簡6:「茲迪襲學于文武之曼德」。「」今本《祭公》作「」,沈培認為「曼德」可以有兩種釋讀:一、「」讀為「」,「勉德」即勤勉之德;二、「」讀為「」,「迈德」即天天有進步之德。
此外,一說認為戰國竹簡又中「」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簡.老子乙》簡12:「大器曼(晚)成」。但在細心解讀下,「大器曼成」中的「」應通假為「」,並應解作「輕慢」、「輕忽」,或「不重視」(參陳雄根),意謂一如「大方無隅」、「大音希聲」、「大象無形」諸語皆因應事理之「」而立其反義,故「大器曼(慢)成」實指大器不計較有沒有成就,甚或「無所謂(免)」成就,由是得以推論,王弼把該句改為「大器晚成」,恰巧與老子據上下文所要表達之意念不符!
《上博竹書六.用曰》簡17:「曼曼柬柬」,即「慢慢簡簡」,猶言簡慢,即輕忽怠慢。
《說文》:「曼,引也。从又,冒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