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子 (包括子部件) 共 15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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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 | 至於「子」字,象頭部較大的孩子揮動雙手之形,古文字字形的方向往往不固定,因此「子」字寫作向左或向右都可以。「子」字既可用來表示男孩,也可用來表示地支第六位(即後世的「巳」字)。由於用作地支第一位的「𢀈」字漸漸被「子」取代,因此甲骨文地支就有二「子」。周以後為避免混淆,便改用「巳」字來表示地支的第六位。 「子」本來指相對於父的一種稱謂,如《合集》94:「有子」,即懷孕的意思。由於早期人類常把指稱孩子之詞轉化為對男性顯貴人物的尊稱,如古羅馬人、居於美洲的古代馬雅人都有些慣例 (參林澐、裘錫圭),因此甲骨文中「子」也可以用來指稱商代同姓的族長。《尚書.洛誥》:「予旦以多子越御事」,孔傳以「多子」為「眾卿大夫」,即用此義。 金文中,「子」又可通假作「慈」。如盂鼎:「古(故)天異(翼)臨子(慈)」,指因此上天將以慈惠來覆翼保護。而史墻盤中「子」又通「孜」,以「子(孜)汲」表示急切的意思。 戰國時,楚簡中有「君子」的稱呼,即由「子」的本義引申成人物名詞之後綴。後來「子」的本義也引申出幼小、稚嫩的意思,如「子薑」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孕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指懷孕。《合集》10136正:「帚(婦)好孕」,婦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,全句指婦好懷有身孕。《合集》21071:「㞢(有)孕。」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指懷孕。《上博竹書三.周易》簡50:「夫征不復,婦孕而[不育,凶]。」全句指丈夫出征而不返,妻子懷孕而不得養育,是凶兆。《馬王堆帛書.周易》作「婦繩(孕)不育」,「繩」可通假作「孕」。又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.十六經》:「地繩者,[所]以繼之也。」「地繩」讀為「地孕」,指地之孕育萬物。詛楚文:「刑戮孕婦」,「孕」亦用作本義,全句指殺害懷孕的婦人。《管子.五行》:「𣎜婦不銷棄。」尹知章注:「𣎜,古孕字。」全句指孕婦的胎兒就不會散壞夭亡。 「孕」後來由懷胎之義引申有培育的意思,如李白〈述德兼陳情上歌舒大夫》:「天為國家孕英才,森森矛戟擁靈臺。」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好 | 「好」的本義是母子相互親愛,引申為親善、美好、貌美,用為動詞,則表示喜愛。勇健的男子可以叫「好漢」,美貌的女子可稱為「好女」,《荀子.君道》:「語曰:『好女之色,惡者之孽也。』」《論衡.言毒》:「好女說(悅)心,好女難畜。……好色惑心」。然而,古文字的實際用例中,多使用「好」的引申義,未見表示「母子相親」的意思。 戰國竹簡或不從「女」而從「丑」。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2引《詩》云:「靜龏(恭)尔立(位),𡥆(好)是正植(直)。」今本《禮記.緇衣》引作「靖共爾位,好是正直」。 甲金文用作女子的姓,《合集》154:「婦好娩」,指婦好分娩。婦好盉:「帚(婦)好」。「婦好」是商代女將。一說甲骨文「婦好」的「好」從「女」,「子」聲,讀作「子」,是商代子姓的本字(唐蘭、張政烺),與美好的「好」是同形異字。 金文「好」始有美好之義,如虘鐘:「用濼(樂)好賓」,指娛樂美好的來賓。又表示友好,杜伯盨:「好朋友」。又通假為「孝」,羌伯簋:「用好(孝)宗朝(廟)」,指孝敬宗廟,虔敬祭祀。 戰國竹簡表示喜好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32:「我好青(靜)而民自正」。《郭店簡.緇衣》簡15:「古(故)上之好亞(惡)不可不慎也」。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24:「敓(悅)丌(其)人必好丌(其)所爲」。《上博竹書五.季庚子問於孔子》簡10:「好型(刑)則不羊(祥)」。《上博竹書八.李頌》簡2:「豐芋(華)𦅅(重)光,民之所好可(兮)。」古書以「華」字表示「花」,「重光」形容花的色彩光澤,全句意謂繁花如錦,為人民所喜愛(參曹錦炎)。 又表示和好、友好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39:「秦晉焉始合好,穆(戮)力同心。」指秦晉和好,合力同心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08:「申公屈巫自晉𨒙(蹠)吳,焉始通吳晉之路,二邦爲好,以至晉悼公。」意謂申公屈巫從晉國行至吳國,開通吳晉的道路,二國修好,直至晉悼公。 《說文》:「好,美也。从女、子。」段玉裁:「好本謂女子,引伸爲凡美之偁。凡物之好惡,引伸爲人情之好惡。」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孚 | 《說文》:「俘,軍所獲也。從人,孚聲。」 卜辭、金文「孚」表示虜獲。金文又通「敷」,表示公布、陳述,敷告天下。師詢簋:「丕顯文武孚(敷)受天命」。亦是人名用字。後借為「信用」義的「孚」,如《周易•繫詞》:「勿失其孚」,或《詩經•大雅•下武》:「成王之孚」。「孚」、「寽」同有取義,又形近易混,參「寽」。 此外,古籍「孚」音近通作「附」,《集韻.虞韻》:「孚,《說文》:『卵孚也。』古作附。」參見「附」。 《說文》:「卵孚也。从爪从子,一曰信也。」許慎之說已失古義。另參「妥」字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李 | 「李」以「子」、「來」為聲符,三字古音相近。因「李」用作果名,所以改聲符「來」為「木」。金文有從「木」從「子」的「李」,用作人名,見散氏盤。戰國陶文與璽印已進一步類化成「木」。 戰國竹簡繼承甲骨文從「來」從「子」的寫法,讀為「理」,指法官。如《上博竹書一.容成氏》簡29:「乃立咎(皐)陶㠯(以)為李」,全句指於是命令皐陶作法官。另如《上博竹書八.李頌》簡2:「氏(是)古(故)聖人兼此,和勿(物)以李(理)人情。」「李」亦通假為「理」,指調理。全句指因此聖人兼有這些美德,協和事務以調理人情。 《說文》:「李,果也。从木,子聲。杍,古文。」按「杍」字從「木」,「子」聲,並非「李」字古文。王筠《說文句讀》:「不言古文李者,蓋本云古文梓。梓字爛脫,校者以形似而附此也。〈周書〉:『梓材』,馬融曰:『古作杍字。』」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乳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22246:「姼乳」,「姼」是人名,指姼餵乳。 金文用作樂律名,曾侯乙鐘:「羸乳」,即傳世古書中的「羸亂」。又通假為「孺」,表示年紀幼小,令狐君壺:「乳(孺)子」。 戰國竹簡也通假作「孺」,《清華簡一.楚居》簡11:「乳(孺)子」。 《說文》:「乳,人及鳥生子曰乳,獸曰產。从孚从𠃉。𠃉者,玄鳥也。《明堂月令》:『玄鳥至之日,祠于高禖,以請子。』故乳从𠃉。請子必以𠃉至之日者,𠃉春分來,秋分去,開生之候鳥,帝少昊司分之官也。」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季 | 甲骨文用作人名,「季」是商朝的先公,《楚辭.天問》:「該秉季德,厥父是臧。」又曰:「恒秉季德」,「該」與「恒」都是「季」的兒子,「該」即王亥,「恒」即王恆,皆見於卜辭(王國維)。 金文用作人名,又表示兄弟姊妹的排行中最小者,奠羌白鬲:「奠(鄭)羌白(伯)乍(作)季姜尊鬲,其永寶用」。「季姜」即姜姓女子排行最小者。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叔季皆謂少者,而季又少於叔。」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保 | 金文「爪」形後省為一撇(丿)。唐蘭說:「抱者懷於前,保者負於背……襁褓者古亦以負於背」。《尚書.康誥》:「若保赤子」。按今天婦女仍有用布帶負小孩於背上。粵語「生保人」原意是指甚少背負小孩的外人,後來才引申指陌生人。 甲骨文用引伸義,表示保佑、佑護,「貞乙保黍年」、「貞黃尹保我事」。又表示神靈名,「侑報于保」。又用作地名。 金文與甲骨文形同,反手之形後與人分離,成為「子」右下一撇,為保持勻稱,又於左邊加一撇,成「保」字形。甲金文或加「玉」旁,「玉」乃寶貴之物,為人所珍重保存。 金文用法有五:一,保佑,毛公鼎:「臨保我有周」,十年陳侯午敦:「保有齊邦」。二,守衛,保護:克鼎:「肆克龏保氒辟龏王」。三,珍重收藏,與「寶」同,蔡侯盤:「子孫蕃昌,永保用之」。四,音近通假作「寶」,格伯簋:「鑄保(寶)𣪕」。五,職官名,金文多稱「太保」,是周王的輔弼重臣。《史記.周本紀》:「召公為保,周公為師。」戰國簡帛又音近通作「袌」、「褒」、「報」等。 《說文》:「保,養也。从人,从𤓽省。𤓽,古文孚。𤓽,古文𠈃。𠊻,古文𠈃不省。」段玉裁注:「𠈃,養也。賈誼說大師大傅大𠈃曰:『𠈃者,𠈃其身體』。按𠈃全、𠈃守皆其引伸之義。〈南山有臺〉傳曰:『𠈃,安也』。」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斿 | 《說文》無收「斿」字,商承祚認為《說文》以「游」為旗之流者,借字也。旌旗之游應作「斿」,俗作「旒」。《玉篇》:「斿,旌旗之末垂者。或作游。」《集韻》:「旒,旌旗之旓。或作斿。」「斿」即旗幟上飄帶之類的裝飾物。 卜辭用為人名、地名。金文除用作人名外,表示出游,魚鼎匕:「出斿(游)水虫」。古代「虫」可表示一切生物,「水虫」可能泛指水中的生物。 漢帛書表示出游,《馬王堆帛書.養生方》第199行:「湯斿(游)於搖(瑤)臺」。「湯」指成湯,意謂成湯到瑤臺一游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
孫 | 甲骨文「孫」用為地名,《懷特》434:「余勿才(在)孫葬」,指我不要在孫這個地方埋葬。 金文「孫」用作本義,指孫兒。如𦅫鎛:「齊辟𩍂(鮑)叔之孫、躋仲之子𦅫(紷)」,指齊國國侯鮑叔的孫兒、躋仲的兒子紷。又青銅器銘文常以「其子子孫孫永寶用」作結,「子子孫孫」泛指後代,如白士父鼎:「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」,即指後代子孫永遠珍重寶愛和使用該器物。字又用於人名,如複姓「公孫」、「王孫」等。 戰國竹簡多用作本義,指孫兒。如《上博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12:「亡(無)聖(聲)之樂,它(施)﨤(及)孫=。」即沒有聲音的音樂,能延伸到子孫。又古代多用「孫」為「遜」,《郭店楚簡.性自命出》簡64至65:「進谷(欲)孫而毋攷(巧)」,指出仕為官時當依順義理而不要機巧行偽(丁原植)。《周禮.考工記.輈人》:「凡揉輈,欲其孫而無弧深。」鄭玄注:「孫,順理。」指凡用火烤煣小車的木頭,要順着木的紋理而彎曲的弧度不要太深。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子卑於父,孫更卑焉,故引申之義爲孫順,爲孫遁。字本皆作孫,經傳中作『遜』者皆非古也。」 另「孫」可通假為「損」,《馬王堆帛書.天下至道談》簡25:「氣有八益,有(又)有七孫(損)。」古醫書多有「八益」、「七損」的記載,如《素問.陰陽應象大論》王冰注有「八可益,七可損」,《醫心方》卷二十八為「七損第十七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