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義通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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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 形義通解
甲金文從「」(倒口)從「」,是「」的初文。本義有兩說,一說表示閉口不言,一說表示呻吟。
今字的甲骨文構形由亼及一組成,或省一而只從「」。今字的釋形,各家意見分殊。其中,一說以為「」象倒置之口(參林義光、關子尹等),而「」可能是舌的省文,故「」象一口朝下伸舌;甲骨文中的「」、「」,和「」、「」等字的形構可作為此說之側證(參見「」、「」),此外,從「」從「」的今,也可視為「」的初文,有俯首呻吟、苦吟之意。另外,徐中舒則以為「」象木鐸之形,「」象鈴體,「」象木舌。徐氏指出商周時代,以木鐸發號施令,「」即發令當下的時刻,引申而有即刻、現在的意思。上面二說基本上對「」、「」的構形作出了兩種迥然不同的解釋,即分別指「口舌向下」與「木鐸」。此中,我們認為前說基本上對一些表達具體的事象的漢字,如「」、「」,和對一些較抽象的字如「」、「」(發號施令)都能提供合理解釋;而後說則不能全解釋上述漢字,而只能個別地解釋遠為抽象的「」字。平衡各種因素,我們認為第一說(即口舌朝下說話或飲食)較為合理。按此理解下的「」、「」的本義,其形構與「」、「」等字相類似。如是一來,徐中舒「木鐸」一說,即使局部地有一些道理,但已顯不出其必要性,根據奧坎剃刀 (Occam's Razor) 原則,乃可予剔除。
由是觀之,「」可能是俯首「呻吟」或「吟詠」的「」的原字,至於抽象意味的「」只是假借的結果。《說文》:「今,是時也」一訓,基本上只反映「」字假借以後的意義,而與今的原初字形無關。
此外,裘錫圭認為古文字「」是倒寫的「」字,「」象說話之形。裘說其實也暗示了「」應解作「倒口」,只不過他說「」象閉口不言,是「」的初文,但應通假作「」,表示閉口不作聲。《史記.淮陰侯列傳》:「雖有舜、禹之智,吟而不言,不如瘖聾之指麾也。」相同的用法還見於《呂氏春秋》、《說苑》、《黃帝內經素問》等。姑備一說。參見「」、「」等字。
至於「」字假借為時態意義的「」,其用法亦甚早出,甲骨文中「」已表示今日,《合集》20912:「今夕其雨」。
金文表示今日,縣妃簋:「其自今日,孫孫子子母(毋)□朢(忘)白(伯)休。」又表示現今、此時,訓匜:「今我赦女(汝)」,意思是說現在我赦免你。
甲金文象曲柄斧,本義是伐木用的斧頭。
甲金文象曲柄斧,本義是伐木用的斧頭。甲骨文的「」由曲柄斧的柯柄及銳利如箭矢的刀刃組成,「」的本義是斧,金文把斧刃與斧柄分開書寫,象形意味漸失。後來從「」的字的「」旁仍保留斧頭之義,如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。度量衡中表示斤兩的「」只是假借的用法。
《說文》:「斤,斫木也。象形。凡斤之屬皆从斤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用斫物者皆曰斧。斫木之斧,則謂之斤。橫者象斧頭,直者象柄。」王筠《說文句讀》:「斤之刃橫,斧之刃縱。」即是說「」的刃的走向與柄的走向是交叉的,相當於後世的錛子(沈培)。
甲骨文用義不詳。金文用作地名,征人鼎:「才(在)斤」。又用作重量單位,王子中府鼎:「四斤十二兩」。
戰國竹簡通假為謹慎的「」,《上博竹書五.季康子問於孔子》簡7:「夫義(儀)者,以斤(謹)君子之行也。」表示禮儀是用來約束君子的行為,使其謹言慎行。
漢帛書用作重量單位,《馬王堆帛書.養生方》第141行:「用石膏一斤少半」。
構形不明。郭沫若認為象有耳可搖之樂器,以聲類求之,當即是「」,可備一說。假借為天干之名。
構形不明。郭沫若認為象有耳可搖之樂器,以聲類求之,當即是「」,可備一說。假借為天干之名。甲金文多用作天干第七位,用以紀日。如《合集》1705:「庚戌卜,鼎(貞):㞢于且(祖)辛。」逆鐘:「隹(唯)王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,弔(叔)氏才(在)大廟。」
」也用作商代先王的廟號。如《合集》1661正:「鼎(貞):㞢于父庚。」又用作人名。如庚季鼎:「庚季拜𩒨首,對揚王休,用乍(作)寶鼎,其萬年子子孫孫永用。 」
簡帛材料的「」亦用為天干名。如《清華壹.皇門》簡1「隹(惟)正【月】庚午」、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乙種》簡66「木良曰,庚寅、辛卯、壬辰,利為木事」。又用為人名,如《清華壹.楚居》簡1:「逆上汌水,見盤庚之子。」
傳世文獻中「」還表示道路。如《左傳.成公十八年》:「今將崇諸侯之姦而披其地,以塞夷庚。」杜預注:「夷庚,吳晉往來之要道。」《文選.陸士衡〈辯亡論上〉》:「旋皇輿於夷庚,反帝座乎紫闥。」呂延濟注:「庚,道也。」
」表示償還。如《禮記.檀弓下》:「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,申祥以告,曰:『請庚之。』」鄭玄注:「庚,償也。」又表示持續,如《列子.黃帝》:「五年之後,心庚念是非,口庚言利害,夫子始一解顏而笑。」
」後來又用以指稱年齡。如南宋洪邁《容齋隨筆.實年官年》:「至公卿任子,欲其早列仕籍,或正在童孺,故率增抬庚甲有至數歲者。」朱熹〈元范別後寄惠佳篇〉:「歲月幸同庚,詩書復同道。」
甲骨文「」象手臂之形,為「」的初文。後假借為數字。
甲骨文「」與「」同形,商周金文、戰國文字構形皆與甲骨文同。「」表示手肘,是「」的初文(丁山、明義士、李孝定),後來於字下加點寫作「」字,參見「」。「」後來假借為數字。《說文》:「九,陽之變也。象其屈曲究盡之形。凡九之屬皆从九。」
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13677正:「疾九(肘)」,指肘有疾。
另,甲金文表示數目和序數,《合集》358:「𤉲(燎)九牛」,指用九頭牛進行燎祭。《合集》8108:「九月,才(在)鯀。」折方彝:「隹(唯)王十又(有)九祀。」「」即年,這裏指周王十九年。
戰國竹簡亦用作數詞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5:「匡天下之正(政)十又(有)九年而王天下。」
馬王堆帛書有「九州」一詞,傳世文獻《書.禹貢》:「禹別九州。」按九州即冀州、兖州、青州、徐州、揚州、荊州、豫州、梁州、雍州。另馬王堆帛書亦有「九天」一詞,《楚辭.離騷》:「指九天以為正兮。」王逸注:「九天,謂中央八方也。」
古璽中「」通假為「」,《古璽彙編》1551:「孫九(鳩)益(夷)。」吳振武、徐在國均讀為「鳩夷」,《路史》以其為「宋公族之後」。
傳世文獻中「」除了用作數詞,還可泛指多數,《廣雅.釋詁四》:「九,究也。」汪中《述學.釋三九上》:「因而生人之措辭,凡一二之所不能盡者,則約之三以見其多;三之所不能盡者,則約之九以見其極多,此言語之虛數也。」劉師培《古書疑義舉例補.虛數不可實指之例》:「蓋『九』訓為『究』,又為極數,凡數之指其極者,皆得稱之為九,不必泥于實數也。」
金文從「𢆶」從「」,「𢆶」象絲線,指細微的事情,「」象人持戈戍守,表示防範細微的事情,有防微杜漸之意(關子尹)。戴侗認為表示戍守者當察於物色幾微之間,故可引申為幾微、危殆。
𢆶」從二「」(後來在簡帛文字中亦有從一「」的),即兩條細絲並列之形,意會一些「細微之極」的事情或事態,《周易.繫辭上》中「夫易,聖人所以極深而研幾」中的「」,即是此意;「」則解持戈防守。二者合起來,便意會吾人對「細微之極」的事象保持警惕,以免陷入危險,有「杜漸防微」之意。這說明了許慎《說文》中的解釋實有其道理:「幾,微也,殆也。從𢆶從戍。戍,兵守也;𢆶而兵守者危也。」總的而言,「」從部件上看,主要的意思是「」,但「」又可引申出「」(《爾雅.釋詁》直接說:「幾,危也。」),並顯出了深邃的哲理。「」字後來多用於虛詞的建立上,如「幾乎」、「幾希」、「庶幾」等,其中的「」字都不是同音假借,而都從「」的原義引申而得。「」字後來又孳乳出「」一字,其抽象與「」實不遑多讓。
中國古代哲學中,許多重要的哲學討論都和「」字有關。例如《周易.繫辭下》中有「知幾其神乎」、「其知幾乎,幾者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,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」等語,很清楚地道出了認識與掌握「」對於世道人生的重要。但「」一字對後世學術思想影響之最,當推《尚書.大禹謨》「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惟精惟一,允執厥中」這後世號稱「十六字心傳」的經典名句,因為此中提到的「」和「」,正是「」一字的要旨所在。雖然《尚書.大禹謨》早被清儒閻若璩判定為偽書,但「」、「」二者與「」的關係起碼在《荀子.解蔽》中已有很清楚的論述:「故《道經》曰:『人心之危,道心之微』,危微之幾,惟明君子而後能知之。」荀子明確地指出了「」字裏「」、「」的辯證關係。而此中有關「」與「」的討論,後來幾乎吸引了宋明所有儒者的探究,其影響之深遠,真的匪夷所思。
一說金文從「𢆶」從「」從「」(或從「」),象以絲繩把人懸起,而戈加於絲,絲斷在即,千鈞一髮,危在旦夕之狀(金國泰、張世超)。本義是危殆。由絲斷在即,引申為將要、將近、幾乎之義。「」又可表示隱微,指事物的跡象、吉凶的先兆,也可能是從危亡在即、生死存亡繫於一線之意引申而來。《說文》:「幾,微也。殆也。从𢆶从戍。戍,兵守也。𢆶而兵守者,危也。」
金文用作人名。幾父壺:「易(賜)幾父」,表示賞賜幾父。
戰國竹簡表示多少,《郭店簡.老子乙》簡4:「隹(唯)與可(阿),相去幾可(何)」,意謂應諾和呵聲,相差多少?又通假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1:「幾(愷)俤(悌)君子」,表示和樂平易的君子。又表示危殆,《上博竹書二.從政甲》簡8:「從正(政)又(有)七幾」,意謂從政有七種容易引起危殆的事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42:「此出帀(師)之幾(忌)」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五.季庚子問於孔子》簡14:「幾(豈)敢不以亓(其)先人之傳等(志)告」,意謂怎麼敢不告知先人的傳記。《上博竹書五.競建內之》簡9:「幾(豈)不二子之憂也才(哉)」,豈不是你們二人所擔憂的事嗎?
甲骨文「」象腳朝向洞穴,表示人來到和進入洞穴,本義是到來,與「」相反。
甲骨文的「」字從「」(或「」)從「」(象腳趾向下的腳),金文則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或「」象洞穴,古人穴居,「」字象腳朝向洞穴,表示人來到和進入洞穴,與「」的意思相反。「」是「𢓜」的初文,本義是來到。《方言.一》:「𢓜,至也。」《方言.二》「𢓜,來也。」(裘錫圭) 甲金文或從「」旁,表示在道路的旁邊。由外而至到訪家中的稱為「」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來到,卜辭「各雨」即雨水到來,「各雲」即雲朵飄來。《合集》33348:「大水不各」。《合集》24756:「今日有各雨」。《合集》21022:「各云不其雨」。
金文也表示來到,曶壺:「王各于成宮」,表示王來到成宮。㝬鐘:「用卲各不(丕)顯且(祖)考、先王。」「卲各」即「招各」,表示招請先公先王的靈魂到來(郭沫若)。「卲各」文獻作「昭假」,「」是「」的假借字,《說文》:「徦,至也。」《詩.魯頌.泮水》:「允文允武,昭假烈祖。」金文表示來到的「」又以音近的「」、「」表示。
」、「𢓜」字「進入」之義古書多借「」、「」字表示。《爾雅.釋詁》:「格,至也。」又《釋言》:「格,來也。」《書.舜典》:「帝曰:格汝舜」,孔安國傳:「格,來。」《儀禮.士冠禮》:「孝友時格,永乃保之。」鄭玄注:「格,至也。」《禮記.月令》:「(孟夏)行春令,則蝗蟲為災,暴風來格。」鄭玄注:「格,至也。」《易.家人》:「王假有家。」《詩.商頌.玄鳥》:「四海來假,來假祁祁。」鄭玄箋:「假,至也。」
」後多被借用作指示代詞,即「各自」、「各人」的「」。戰國竹簡和漢帛書表示各自,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1:「古者,民各有鄉俗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35:「人各食其所耆(嗜)」。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》第232行:「各復歸於其根,曰靜。」
《說文》:「各,異辭也。从口,夂。夂者,有行而止之,不相聽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一斜畫(以◎表示),本義不明。一說認為象人立於高處之形,本義是高(郭沫若)。
」的字形本義未有定論。一說從「」,胯下着一斜筆,何琳儀認為斜筆表示遮攔,本義是遮攔。《廣雅.釋詁》:「亢,遮也。」一說字象人形,突出其頭頸。本義是人頸(許慎)。《說文》:「亢,人頸也。从大省,象頸脈形。凡亢之屬皆从亢。頏,亢或从頁。」段玉裁注:「亢之引申爲高也、舉也、當也。」參見「」。另一說認為象人立於高處之形,似當以高為其本義(郭沫若)。
由高義引申,「」有驕傲、無禮義,成語「不亢不卑」表示不高傲,也不自卑;形容對人的態度或言語得體。又引申為興起、舉起,《穀梁傳.僖公十六年》:「五石六鷁之辭不設,則王道不亢矣。」范寧注:「不遺微細,故王道可舉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。金文用作族氏名、人名外,還假借為「」,指人用以繫玉飾之帶,傳世典籍多寫作「」。𧽊簋:「赤巿(韍)幽亢(衡)」,「巿(韍)」即「敝膝」,是古代大夫以上祭祀或朝覲時遮蔽在衣裳前的服飾。全句指紅色的敝膝和黑色的絲帶。
」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為聲符,本義為以刀切割。
」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為聲符,本義為以刀切割,參見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割,剥也。从刀,害聲。」
」始見於西周晚期,金文與「」通用。假借為「」,祈求之意。無叀鼎:「用割(匄)沬(眉)壽」。金文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諸字音近相通,用法多相同,參各字。
又音近通作「」,金文「割[先聿]」,典籍作「姑洗」,為古代十二樂律之第五種。曾侯乙鐘:「割[先聿]之商曾,穆音之宮。」《禮記.月令》:「其音角,律中姑洗。」此外,楚簡「不割」,讀作「不害」,為習見人名。
甲骨文從「」(象鼓形)從「」(象手形)從「」、「」的象形初文,會手拿鼓槌敲擊鼓之意,本義是打鼓。「」、「」的象形初文亦是「」的聲符。
甲骨文從「」(象鼓形)從「」(象手形)從「」、「」的象形初文,會手拿鼓槌敲擊鼓之意,本義是打鼓。「」、「」的象形初文亦是「」的聲符。《說文.攴部》:「鼔,擊鼓也。从攴从壴,壴亦聲。」金文或不從「」、「」的象形初文而從「」,皆象鼓槌。春秋以後或增「」為飾筆,《說文》籀文在此基礎上改變「」形為從「」聲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36527:「才(在)鼓」。又用作人名、祭名。
金文用作動詞,表示敲打,王孫遺者鐘:「枼(世)萬孫子,永保鼓之。」意謂永遠保用此鐘,使其可以長久地敲奏。又用作名詞,表示樂器,洹子孟姜壺:「鼓鍾(鐘)一銉(肆)」,表示一組鐘鼓。叔尸鐘:「卑(譬)若鍾(鐘)鼓」,表示好像鐘鼓。《詩.周頌.執競》:「鐘鼓喤喤,磬筦將將。」郘鐘:「大鍾(鐘)既縣,玉[金囂]鼉鼓。」[金囂]假借為「」,《爾雅.釋樂》:「大磬謂之毊」。表示大鐘已經懸掛,還有玉磬和鰐魚皮做的鼓。
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表示擊鼓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48:「三鼓而進之,三鼓而退之」。
古代的鼓常用於戰爭中指揮軍隊進退以及用於宴會、祭祀。動詞「」不僅表示敲打大鼓,還可以表示敲打其他敲擊樂器。鼓聲雄壯響亮,敲打大鼓可增強勇氣,因此有了「鼓舞」之語,拍打肚腹感到生活滿意的樣子可用「鼓腹」來形容(白川靜)。按古代又形容吃飽後肚腹隆起象鼓的樣子為「鼓腹」,鼓起勇氣之義也有可能從充滿義引申而來。
《說文.鼓部》:「鼓,郭也,春分之音。萬物郭皮甲而出,故謂之鼓。从壴、支,象其手擊之也。《周禮》六鼓:靁鼓八面,靈鼓六面,路鼓四面,鼖鼓、皋鼓、晉鼓皆兩面。凡鼓之屬皆从鼓。𪔐,籒文鼓从古聲。」
甲金文象某種工具之形,早期金文下部橫畫較粗,與象斧鉞的「」的刀鋒形似。本義是一種有刃的工具,其上部可能有「」(曲尺)的功能(季旭昇)。引申為功績、工巧(張日昇)。
甲金文象某種工具之形,早期金文下部橫畫較粗,與象斧鉞的「」的刀鋒形似。本義是一種有刃的工具,其上部可能有「」(曲尺)的功能(季旭昇)。引申為功績、工巧(張日昇)。
楊樹達根據「」字象人手持「」而認為「」象曲尺。鄒景衡、劉新民則認為「」象建築工具,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用作方國名、地名。又表示身份,或以為低級官吏,或以為工匠,如《合集》19433:「多工」。《屯南》2525:「百工」。又假借為「」,如《合集》38310:「工(貢)冊」,即進獻簡冊。《合集》27462:「工(貢)父甲三牛」,即向父甲進獻三頭牛。
金文用作官名,𤔲工丁爵:「𤔲工」,即文獻的「司空」。戰國兵器銘文習見「工帀(師)」,「工師」是主管鑄器工匠之官。又用為國名,工吾王夫差劍:「工吾」,即文獻的「句吾」,即春秋時的吳國。《左傳.宣公八年》:「盟吳、越而還」,孔穎達疏:「大伯、仲雍讓其弟季歷,而去之荊蠻,自號句吳。句或為工,夷言發聲也。」又假借為「」,表示功績,班簋:「廣成厥工(功)」,中山王方壺:「休又(有)成工」,「」指蔭庇,有美善之意。沈子它簋:「告剌(烈)成工(功)」,中山王圓壺:「先王之工(功)剌(烈)」,「工剌」即「功烈」。《禮記.祭法》:「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」,鄭玄注:「烈,業也。」
戰國竹簡也表示功績、成功,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5:「又(有)城(成)工(功)者可(何)女(如)?曰:《訟(頌)》氏(是)也。」意謂國家有成就有功業,要怎麼處理?《頌》表述的就是了(季旭昇)。
《說文》:「工,巧飾也。象人有規榘也。與巫同意。凡工之屬皆从工。𢒄(𢀚㣉),古文工从彡。」